福禄镇滨河路改造项目中标公示

福禄镇滨河路改造项目中标公示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7年12月1日——2017年12月5日)


项目名称

福禄镇滨河路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编号

080355

招标人

重庆市璧山区福禄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136*****633

招标代理 机构

重庆向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第一中标候选人

重庆海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

重庆市巴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

重庆恒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拟中标人

重庆海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万元)

491.338008

工商注册号

****************1A

组织机构代码

/

投诉受理部门

璧山区公管办

(区发展改革委项目投资科)

联系电话

(023)********

招标人:重庆市璧山区福禄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30日(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向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30日(单位公章)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禄镇滨河路改造项目已由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2017]19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璧山区福禄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2017特色小(城)镇建设项目资金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重庆市璧山区福禄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禄镇福中社区一组

2.2 工程规模:项目占地5337㎡,建设景观道路3644㎡,建筑物立面整治维修6500㎡,水电安装4560㎡,停车场1693㎡等。

2.3 工程总投资:约1400万元。本次招标最高限价*******.04元。

2.4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5 招标范围:

(1)包括《璧山区福禄镇滨河景观整治项目建筑专业施工图》、《璧山区福禄镇滨河景观整治项目景观施工图设计》、《璧山区福禄镇滨河景观整治项目桥梁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福禄镇岩湾生态停车场工程-施工设计图》中的全部内容。

(2)设计图纸不明确的内容发包时按以下实施:

建筑垃圾及土石方外运按3.5km计算;污水管道及挡墙土石方挖运填按土石比7:3计算,机械和人工土石方挖填按比例7:3计算;挡墙拆除及恢复均按长度156m计算,原挡墙条石利旧率按30%计算;河道清淤工程量按长156m、宽2.5m、高2m计算;原混凝土地面拆除按1550m2、厚30cm计算;砖砌体拆除按75m3计算;零星混凝土拆除按25m3计算;原铸铁管道拆除按169m计算;原桥面混凝土拆除按74.27m2、厚20cm计算;原桥砖砌体拆除按22.4m3计算;原桥墩混凝土拆除按14.85m3计算;原桥拆除管道按16.7m计算;原桥拆除铁栏杆及预制栏杆分别按33.4m和24.4m计算;铺装地面碎石垫层按灌浆碎石垫层计算;配电箱进线电缆长度125m计算;检查井材质按加气混凝土计算;拆除部分的工程量为:彩钢瓦屋面及骨架3298m2,拆除平屋面刚性砼、保护层、找平层各1197m2,拆除面砖85m2,拆除防盗网及金属窗113m2,拆除钢筋砼窗台板16.37m3,拆除砌体180m3,拆除瓦屋面460m2,拆除墙面抹灰3700m2,拆除栏板16.93m,拆除木门193.63m2,拆除木窗130.79m2;外墙抹灰按3500m2计算;木结构下青条石砌筑勒脚按M7.5水泥砂浆砌青条石4.88m3计算;墙裙做法为水泥砂浆粘贴10mm厚青石墙裙120m2;首层木质挂落按78m2计算;新增M5水泥砂浆砌240mm厚页岩标砖山墙600m2;更换矩形木梁8.24m3;匾额按18块计算,规格为3.6mx0.6mx0.06m;屋面天沟按长160m的200mmx200mmx2.0mm铝合金雨水沟计算;30mm厚花岗石包烟道按2.4m2计算,劈开砖包烟道按18.6m2计算;新增楼梯面层为20厚1:2.5水泥砂浆找平后水泥砂浆粘贴25mm厚芝麻白花岗石;零星砌砖工程量为40m3;C30砼零星构件工程量为50m3;刚性屋面工程量为1197m2;小青瓦屋面工程量为3293m2;木材表面处理方式为防火涂料2遍,防腐油一遍,刷栗色仿古木纹漆及仿木混水漆3遍;柱鼓石为青石加工,具体做法详JS-T-02-⑧;图纸中未明确的木材种类按杉木计算;所有窗户外加仿古装饰花格;门全部更换为镶板门(仿实木),窗全部更换为隔热铝合金窗(6透明 +9A+6透明);新建楼梯栏杆按花岗石栏杆计算;新建楼梯砼强度为垫层C20、独立基础C30、柱梁板C30、楼梯C30;所有屋面需计算木望板;翘角按22个计算;宝顶按24个计算;所有拆除垃圾和新做材料综合考虑人工转运100m;仿古建筑混凝土按自拌砼计算。

(3)本次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 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重庆市市外施工企业须满足“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6日起,登陆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20000元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7年11月30日10时00分开始受理,2017年11月30日10时30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开标室。(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质疑时间

2017年11月12日17时00分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匿名提出。

7.答疑时间

2017年11月14日17时00分前,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按璧发改投[2017]66号文件规定:招标投标基本信息、评标中标基本信息、项目建设动态信息、不公开招标项目信息及行政处罚决定等信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公开。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璧山区福禄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向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福禄镇文丰街39号

地址:渝北区金开大道341号(永固金鼎时代)1号楼22楼

联系人:朱朝刚

联系人:江老师

电话:136*****633

电话:158*****35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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