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夹河乡九年一贯制学校食堂及教师周转宿舍综合楼工程预中标结果

下夹河乡九年一贯制学校食堂及教师周转宿舍综合楼工程预中标结果

工程编码****************5
工程名称新宾满族自治县下夹河乡九年一贯制学校食堂及教师周转宿舍综合楼工程
建设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工程类别施工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建设地点新宾满族自治县下夹河乡九年一贯制学校院内
拟中标单位
标段名称拟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中标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中标范围和内容标段建筑面积㎡
新宾满族自治县下夹河乡九年一贯制学校食堂及教师周转宿舍综合楼工程抚顺积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丛新红*******.58000.000.00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1790.00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投标报价评审得分其它情况
第一名抚顺积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丛新红*******.5898.11
第二名抚顺宏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张丽英*******.2296.85
第三名辽宁中宇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白玉杨*******.8596.38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情况
修正内容修正原因
公示开始时间2017年12月01日公示截止时间2017年12月05日
填报单位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填报日期2017年12月01日
备注说明
异议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选择【全省平台】登陆
3.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4.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5.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楼 宿舍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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