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高桥镇中心卫生院B超机中标结果
新宁县高桥镇中心卫生院B超机中标结果
新宁县高桥镇中心卫生院B超机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7年12月01日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人 (全称): 新宁县高桥中心卫生院 (甲方)
供应商 (全称): 江西盛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思维彩超
(2)采购代理编号: ZKGSG-ZB-********
(3)项目内容: 海鹰思维彩超 型号:HY-C260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486000元整
大写: 肆拾捌万陆仟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
地 点: 新宁县高桥中心卫生院
运输方式: 运输费由供应商负责
售后服务: 一年内免费维修,终身维护
4.付款:
1、 货到安装调试合格后付款50%,余款一年内付清 。
2、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需支付预付款的,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1份、采购代理机构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开 户 银 行:工商银行南昌市进贤县李渡支行
帐 号:1502 2502 1930 0085 252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
(盖章):
备案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