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鹏·书香门第工程项目中标公示
金鹏·书香门第工程项目中标公示
金鹏·书香门第工程项目中标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金鹏·书香门第
项目编号:czgc201403-07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日期:2014年4月21日
金鹏·书香门第工程项目中标人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人名称:安徽金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开发区花山东路2999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捌仟零叁拾万零叁仟零柒拾贰元柒角叁分 (¥********.73元)
项目经理:谢超
招标(采购)人名称:滁州市金鹏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金杰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小菁 联系电话:0550-*******
公示期:2014年4月22日至2014年4月24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科提出投诉,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550-*******【项目地点在滁州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2014年4月22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安徽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