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卡口一体机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陕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卡口一体机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陕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卡口一体机采购项目已于2017年11月30日进行公开招标。现招标工作已结束,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结论和采购人2017年12月1日的“中标复函”,现将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陕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卡口一体机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DQ-*******-ZB

三、采购人:陕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四、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

五、采购预算:7,395,679.92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七、采购内容和要求: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卡口一体机系统由:嵌入式卡口一体机(需为一体化设计、内置视频图像采集、雷达车辆检测和车速测量、视频图像处理等模块)、高清球形网络摄像机、LED频闪灯、闪光灯、前端存储、网络硬盘录像机、网络交换机、GPS校时时钟和《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卡口数据上传软件》等组成。

1.1具体功能要求如下:

1.1.1车辆捕获功能

1.1.2车辆速度检测功能

1.1.3车辆图像记录功能

1.1.4超速抓拍功能

1.1.5智能补光功能

1.1.6车型判别功能

1.1.7前端存储功能

1.1.8数据断点续传功能

1.1.9网络远程维护功能

1.1.10 GPS校时时钟

1.1.11数据上传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系统功能及性能规划严格按照公安部标准《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 497-2009)、GA/T832-2014《道路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4.1采购标的的数量:

序号

品名

数量

备注

1

卡口一体机系统

30套

4.2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交货时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交付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八、中标信息

1.中标供应商:北京团合汇通科技有限公司

2.中标金额:人民币柒佰叁拾陆万零玖佰元整(¥7,360,900.00元)

3.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8号7层722

4.联系人:张明

5.联系电话:***-********

九、评标委员会成员:王新德、李劲旗、冯德民、李宏章、穆学军

十、其他应说明事项

1.采购人联系信息

1.1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120号

1.2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信息

2.1地址: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6号绿地SOHO同盟A座1409室

2.2联系人:贾旭鸣

2.3电话(传真):***-********

2.4邮箱:sxdqzb@163.com

十一、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4日

标签: 一体机 卡口 交通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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