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ZG08-140关于海馨嘉园电梯采购项目的中标公告

LZG08-140关于海馨嘉园电梯采购项目的中标公告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海馨嘉园电梯采购项目的中标公告

采购编号:LZG08-140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该采购单位电梯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已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原则和中标标准及采购单位的确认,现将本次招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海馨嘉园电梯项目采购

采购编号:LZG08-140

二、招标内容:海馨嘉园电梯,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已于2008年12月16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财政网、柳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

四、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2009年1月6日上午9时30分截标后。

2、评标地点: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柳州市跃进路19号天元金都2单元4楼9、10号)

五、中标人信息:

中标人名称:许昌西继电梯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河南省许昌市经济技术开方区

中标金额:人民币叁佰零柒万元整(¥*******.00元)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联系人:吴笛 电话:****-*******传真:****-*******

2、地址:柳州市跃进路19号天元金都1单元401室 邮政编码:545001

七、本公告的公示期为:2009年1月15日至2009年1月23日

八、公告说明:

1、投标人认为招标采购过程中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的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柳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

2、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来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3、监督管理部门:柳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1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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