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座小(一)型水库、19座小(二)型水库进库道路提升改造勘察设计中标结果
10座小(一)型水库、19座小(二)型水库进库道路提升改造勘察设计中标结果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灵山县灵东水库管理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7年12月4日就灵山县灵东灌区10座小(一)型水库、19座小(二)型水库进库道路提升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灵山县灵东灌区10座小(一)型水库、19座小(二)型水库进库道路提升改造项目勘察设计GXTZ-ZB-2017第(01260)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灵山县灵东灌区10座小(一)型水库、19座小(二)型水库进库道路提升改造项目勘察设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评标日期:2017年12月4日
评标地点: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林海鸣、林有兴、张茂昌、黄信开、韦清泉
采购人代表:蒙日焕
五、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钦州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
中标供应商地址:钦州市建设街通达巷3号
中标金额:玖拾壹万伍仟元整(¥915000.00元)
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 灵山县灵东水库管理局
地址: 灵山县
联系人及电话: 蒙股长 ****-*******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灵山县灵城镇大江桥南(水利小区旁)
项目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3.监督部门: 灵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电话:****-*******
七、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 1、公开招标文件
灵山县灵东水库管理局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 12 月 5日 2017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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