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二批协议库存预中标结果
2017年第二批协议库存预中标结果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2017年第二批协议库存招标采购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各投标人: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2017年第二批协议库存招标采购(招标编号:171712)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
说明: 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疑问,有权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异议、投诉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交异议、投诉书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投诉)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投诉)的名称; 3.异议(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法定异议或投诉人为所异议(投诉)项目的投标人和其它利害关系人,具体包括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法人当事人,评标专家为个人当事人。 三、法人当事人异议或投诉的,异议或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个人当事人投诉的,异议或投诉书必须由异议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四、异议或投诉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有效异议或投诉时间截止至中标结果公示结束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或投诉,不予接收: 1.异议或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异议或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异议或投诉书未署明异议(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异议或投诉、异议(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投诉)时效的; 5.已经答复,并且异议或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六、异议或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异议或投诉联系方式: 河南电力物资公司,联系电话:****-********,传真:********;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联系电话:********,传真:********;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监察部,联系电话: ********、********,传真: ********。 2017年1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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