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办公设备采购、专用设备采购、物证管理系统采购成交公告
受南宁市民主路小学、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委托,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办公设备采购、专用设备采购、物证管理系统采购进行了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QXCG2017H583、QXCG2017H556、QXCG2017H411
项目名称:办公设备采购、专用设备采购、物证管理系统采购
二、采购信息公告日期:2017年11月28日
定标日期:2017年12月04日
三、A分标:
A分标废标原因:实际参加 A分标竞标的竞标单位不足三家,故A分标废标。
B分标: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南宁斯科特安防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十楼K室
中标/成交金额:壹拾肆万陆仟玖佰伍拾元
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B分标:采购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专用设备一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交货期/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内
C分标: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海鑫高科指纹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四区4号楼2层
中标/成交金额:贰拾肆万玖仟元
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C分标:采购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物证管理系统一套,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交货期/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评审专家名单:曹坚、张雪芳、张晓明
(自公告之日起,五天后自行联系代理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
四、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主路19号、南宁市青秀区厢竹大道13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周凯蓉、张晓明
********889、
********722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双拥路28号宜尚酒店8楼801-808室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和传真:
****-*******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钟莉红
****-*******五、监督部门:青秀区财政局
质疑电话:
****-*******投诉电话: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6日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