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立项建议书编制中标结果
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立项建议书编制中标结果
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河池市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立项建议书编制项目中标公告
<!--[if !supportLists]-->一、<!--[endif]-->项目名称:河池市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立项建议书编制项目;
<!--[if !supportLists]-->二、<!--[endif]-->项目编号:GXZCHC2017-G3-0187-ZC;
三、招标代理单位: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2-4号铜鼓园写字楼3楼B座;
四、招标内容:河池市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立项建议书编制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7年12月04日上午09:00时。
六、中标公示期: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七、中标结果:中标单位名称及中标价
中标单位 | 中标单位地址 | 中标报价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调查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热资源勘查研究院) | 广西南宁市园湖北路21号 | ¥500000.00元 |
评标委员会成员:韦相作 、蒋健全 、莫红箭 、巫太炎及黄大成。
八、中标单位必须在办理中标手续后及时到招标单位处洽谈有关合同事宜。
九、说明:
1、投标人如果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单位提出质疑。如对招标代理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当地有关监管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
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和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招标单位:河池市国土资源局招标代理单位: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7年12月06日 日期:2017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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