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森林防火物资装备中标结果
林业局森林防火物资装备中标结果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宜宾市林业局森林防火物资装备采购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宜宾市 | ||
代理机构 | 四川国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宜宾市南岸西区大地坡丽雅龙城桥湾路15号四川国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郭女士,****-*******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宜宾市林业局 | ||
采购人地址 | 宜宾市将军街32号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 ||
项目联系人 | 闵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2017-11-14 16:00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开标时间 | 2017-12-05 14:30 | ||
中标日期 | 2017-12-06 14:30 |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7-11-14 16:00 | ||
总中标金额(元) | ******* |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宜宾市林业局森林防火物资装备采购项目;规格型号:/;数量:1;单价:*******元;服务要求: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满足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在送到使用单位之前包装完好,货物表面无划伤、碰撞现象,并且安装调试后能正常使用,货到现场但未安装交付前造成的遗失、损坏等问题,由供应商承担。 2、在货物到达使用单位后,卖方应在七天内派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在买方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组织安装、调试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3、设备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1 年(产品有具体要求的,产品具体要求的质保期为最低要求)。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8小时内响应到场,48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现场不能修复故障,应立即提供备用机免费使用。若违反售后服务规定,每次扣质保金 1000 元。如货物经供应商 2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供应商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重庆海和林广机械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杨路19号重庆市石桥铺机电市场B区11-4号;供应商联系方式:张燕135*****689;中标金额:*******.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 李龙、代德超、夏启林、邓莉萍、郭祥云(采购人代表)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李龙、代德超、夏启林、邓莉萍、郭祥云(采购人代表) |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详见招标文件 | ||
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http://www.sczfcg.com/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5fa02eec015fb91e4ce126aa.html |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
行业划分 | A0522 | ||
评审情况 | ********e5dc.rar" target="_blank">附件 | ||
备注 | |||
PPP项目标识 | 否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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