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洹中项目区2017年度水土保持工程(龙安区)施工(二次)二标段变更结果公示
安阳县洹中项目区2017年度水土保持工程(龙安区)施工(二次)二标段变更结果公示
安阳县洹中项目区2017年度水土保持工程(龙安区)
施工(二次)第二标段专家复议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安阳县洹中项目区2017年度水土保持工程(龙安区)项目施工(二次)招标开标会于2017年10月26日上午9时30分在安阳市市民之家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一厅准时召开。公示期内,有投标公司提出结果质疑。经核实,于2017年11月7日下午14:30分组织专家复议,以纸质投标文件为依据进行了复议评审。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安阳县洹中项目区2017年度水土保持工程(龙安区)项目施工(二次)
招标编号:SL2017SG081-1(2)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分析、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鼎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84元
拟任项目经理:马立群
建造师证书注册号:豫********5230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3)00911
第二中标候选人:江西兴辉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41元
拟任项目经理:罗曼军
建造师证书注册号:赣********9651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赣水安B(2016)*******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颍淮建工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93元
拟任项目经理:张柯达
建造师证书注册号:豫********7693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6)01293
三、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四、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水行政监督部门:安阳市龙安区农林水牧局
联系方式:****-*******标签: 水土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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