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防队员服装及单警装备中标结果
巡防队员服装及单警装备中标结果
受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委托,南宁市兴宁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对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巡防队员服装及单警装备采购进行了竞争性谈判 采购,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 ||
一、项目编号:【2017】NXCCJZ507 | ||
项目名称: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巡防队员服装及单警装备采购 | ||
二、采购信息公告日期:2017年12月01日 | ||
定标日期:2017年12月06日 | ||
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南宁泰警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 ||
地址:南宁市新民路34-41号 | ||
中标/成交金额:肆拾壹万贰仟零玖拾陆元 | ||
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巡防队员服务及单警装备一批。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 ||
评审专家名单:罗纪华、刘梅、黄日光 | ||
交货期/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 | ||
(自公告之日起,五天后自行联系代理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 | ||
四、采购单位地址: | ||
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黄日光133*****328 | ||
采购代理机构:南宁市兴宁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文体综合楼2楼 | ||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和传真:****-******* | ||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周工****-******* | ||
五、监督部门:兴宁区财政局 | ||
质疑电话:****-******* | ||
投诉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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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 ||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 | ||
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 | ||
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 ||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 | ||
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 | ||
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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