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公安局毒品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聊城市公安局毒品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聊城市公安局毒品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公示(LCZC2017-0378)


一、采购说明
本项目为聊城市公安局毒品实验室设备采购,共分为两个包,包一为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仪;包二为傅立叶变换红外成像系统、冰箱、台式干燥箱。具体内容见合同扫描件。
二、采购内容
采购品目:A1003 物证检验鉴定设备
采购数量:1.0
采购单价:198.78 万元
采购金额:198.78 万元
采购规格:用于毒品实验室的检验毒品的设备
三、采购预算金额 198.78万元
四、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聊城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聊城市昌润北路98号
采购人经办人:于继坤
采购人专管员:刘明
采购人联系电话:****-*******
五、公示时间
2017年12月9日 至 2017年12月23日
六、意见反馈
请遵循公平、公正、客观、求实的原则,对采购公告(公示)信息提出意见建议,并在公示时间截止前将相关意见建议及适用法律法规依据、标准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人,同时将电子文档(word版本)发送至电子邮箱。
七、详细内容
相关附件下载
151*****41017.rar">合同扫描件


发布人:聊城市财政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验室设备 毒品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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