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卡执法车中标结果

皮卡执法车中标结果




天津市宁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机关) 宁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皮卡执法车采购 (项目编号:NHCG*******)成交公告


受 天津市宁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机关) 委托,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宁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皮卡执法车采购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宁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皮卡执法车采购

2.项目编号:NHCG*******

二、成交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包号中标(成交)金额(万元)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
第1包63.6天津市嘉仕伟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党庄村西侧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服务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
载货汽车(含自卸汽车)载货汽车(含自卸汽车)载货汽车(含自卸汽车)1.063.663.6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赵秀兰,魏定亮 霍连忠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刘俊军

2.联系电话:***-********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宁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宁河区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张淑萍:********559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宁河区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七、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宁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机关)、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九、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2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执法车 综合执法 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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