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管道部分(鑫海钢铁-污水厂)中标结果
污水管道部分(鑫海钢铁-污水厂)中标结果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长乐市滨海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指挥部办公室
乙方:福建省文诚联合管道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82]KT[GK]*******的长乐市滨海工业区污水主干管改造工程--污水管道部分(鑫海钢铁-污水厂)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项目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报价单位 | 联系方式 | |||||
2 | 2-1 | 焊接钢管 | 145 | 433260 | 直径1020*14 | 合同签订后(25)天内交货 | 响应招标文件执行 | 长乐市滨海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指挥部办公室 | 陈工/******** | 福建省文诚联合管道有限公司 | 138*****535 | |||||
2 | 2-2 | 焊接钢管 | 1903 | ******** | 直径2020*24 | 合同签订后(25)天内交货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长乐市滨海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指挥部办公室 | 陈工/******** | 福建省文诚联合管道有限公司 | 138*****535 | |||||
合计: | ********.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仟伍佰壹拾捌万玖仟叁佰捌拾柒元整(¥********.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合同签订后(25)天内交货,并结合现场施工进度及业主要求及时交货。;
4.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合同标的符合投标文件“三、标的说明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包1招标内容及要求”的要求。。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验收标准本项目施工、材料质量标准以及检验、检测、调试、验收等事宜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验收评定标准。货物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乙方应根据采购现场实际要求,经甲方确认后实施,未经确认,擅自实施的,甲方有权不予验收。(2)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乙方出厂检验、调试检验及最终验收三个阶段。a.出厂检验:乙方在货物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并随同货物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b.调试检验:通水试验过程,乙方应作详细检验记录。通水试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检验记录应真实并提供给甲方。c.最终验收:工程所需材料全部供完结束后,由乙方负责并会同甲方及有关部门或专家按本项第(1)款规定的验收标准要求进行最终验收。技术培训:乙方应结合应用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直至最终验收等各阶段,同步地对采购人的技术人员就有关设备使用操作、设备维修、故障排除、保养等方面进行现场免费技术培训,直至使受训人员能熟练独立操作。(1)乙方提供的全套书面技术资料应该是一套符合规范标准的、可保存的、完整的、准确的并容易查阅的文档。全套书面技术资料应该能满足确保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运行、维护及管理有关的全套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列出所提供的书面技术资料详细清单。在设备交货时,乙方还应向采购人提供不少于以下列明的中文(或带有中文摘要的英文)技术资料。并提供货物原装品牌的证明文件或资料,其费用应包括在本次投标总价内。1)产品验收标准(含产品合格证验收清单等)2)技术资料(包括产品说明书、用户手册、出厂明细表或装箱单、制造厂质量合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文件资料)3)系统安装手册4)系统管理员手册5)用户使用手册6)出厂明细表(装箱单);7)产品技术标准(含验收标准)和试验方法;8)出厂检验报告和质量合格证书;9)其它应提交的资料(包括如国内设备提供合格证、装箱单等资料)。。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1)、合同签订后甲方凭乙方开具合同总额10%的等额发票,预付合同总额的10%,作为合同预付款;每批货物运达现场后经甲方抽样检测合格并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凭乙方提供的等额发票支付该批货物货款的85%;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所需材料全部供完即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到合同金额的95%;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2年内无质量及服务问题后,甲方在20个工作日内向凭乙方提供等额发票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5%。。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时向甲方缴纳合同包2中标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汇入甲方开户行账户,在合同期内未出现违约现象,项目竣工验收(工程所需材料全部供完即竣工验收)后无息退还。出现违约现象的甲方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甲乙双方按约定履行完各自义务后,合同自动失效。。
10、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安装调试期内完成该项工作。如因乙方责任而造成延期,所有因延期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保留更换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供服务。(2)、免费质量保证(修)期:乙方对此次招标货物应提供免费质保期2年,终身维护。保修期内实行三包(厂家或国家有更长质量保证期限的从其规定);保修期自货物验收合格时开始计算;保修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需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货物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保修期结束后,乙方仍应负责提供终身服务。(3)、货物保修期自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如出现因设计、制造、运输、装卸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无偿负责维修、更换。保修期后出现故障,只收取基本维护费用。所需配件应为生产厂家原装配件,其价格应低于市场价。且乙方需每年为甲方机修人员免费进行一至两次的维修技术培训。(4)、质量保修期内若货物在运行中发生问题,乙方应7*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应在10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进行维修和更换零部件或更换新货物等服务。质量保修期后,乙方有接到故障处理通知的,技术人员应在10小时内到达购甲方地点做好货物维修。(5)、本项目采购应包含管配件、胶圈等。(6)、乙方负责安装及调试全过程。其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设备运输、安装、调试)均由中标人承担。(7)、乙方安装及调试过程中对其他设备及邻近管线等造成损坏的,应由中标人负责修复及承担一切费用。(8)、乙方在货物运抵现场一周前,向采购人提供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的进度计划表。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捌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叁份份,送备案贰份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长乐市滨海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指挥部办公室 | 乙方: | 福建省文诚联合管道有限公司 |
住所: | 长乐市朝阳北路建委内602室 | 住所: |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屠剑伟 | |
委托代理人: | ![]() | 委托代理人: | ![]() 林志德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138*****535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福州北环中路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0465 |
签订地点:福州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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