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明山电排管理站大东口2号水泵叶轮室及叶片角度调节器改造安装合同公告
益阳市明山电排管理站大东口2号水泵叶轮室及叶片角度调节器改造安装合同公告
益阳市明山电排管理站大东口2号水泵叶轮室及叶片角度调节器改造安装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7年12月11日
甲 方:益阳市明山电排管理站
乙 方:张 俊
1、 概述
益阳市大东口电排管理站兴建于2000年,总装机容量4X2500KW,设计总排水流量90m3/s。主水泵制造商为“上海凯士比水泵制造厂”,型号为“2500ZLQ22.5-9.27”,单台设计流量22.5m3/s,设计扬程9.27m;主电机制造商为“湘潭电机集团有限公司”,型号为“TL2500-30/2600 2500KW 6KV”,额定功率2500KW,额定转速200r/min。
益阳市大东口电排站4台“2500ZLQ22.5-9.27”型水泵为“外置固定式叶片角度液压调节器”驱动叶片转动的全调节立式轴流泵。“外置固定式叶片角度液压调节器”系统由叶片摇臂(耳柄)、连杆、连杆座、拉杆(回复杆)、拉杆座、储油器、进油管、受油器、油泵、接力器活塞、配油器活塞、油箱、小电动机等组成。这种调节器系统结构复杂,管路多,易漏油;活塞缸、套安装在转轮室内,维护、检修很不方便。由于泵组运行几年后,发现水泵配套使用的“外置固定式叶片角度液压调节器”存在漏气、漏油及结构复杂、不便检修等诸多问题,现决定对该站“2500ZLQ22.5-9.27”型泵叶轮室及原配套使用的“外置固定式叶片角度液压调节器”进行彻底改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设备改造中的相关事项达成如下一致。
二、项目名称
益阳市明山电排管理站大东口2号水泵叶轮室及叶片角度调节器改造。
三、项目地点
益阳市大通湖金盆镇大东口电排站。
四、改造内容(范围)
1、将2号机组水泵“外置固定式叶片角度液压调节器”更换成“内置旋转式叶片角度机械调节器”;
2、同时在不改变水泵原有主体结构及性能的前提下,将泵转轮、特别是转轮室改造成适应“内置旋转式叶片角度机械调节器”使用的零部件。取消泵叶轮部套中的“活塞”,将泵轴、电机轴内的所有操作油管取消,改为内操作杆。本次水泵改造后不会改变外力的分布,只是内部调节力由下部的叶轮部套转移到上部电机轴上,整个电机轴受的外力不变。
五、质量要求
1、 乙方保证在改造中所添加使用的零部件为全新产品,能满足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所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并与甲方原设备完全匹配。
2、具体质量要求(验收标准)详见合同附件《益阳大东口电排站2号水泵叶轮室及叶片角度调节器改造技术协议》(以下简称技术协议),且设备改造后的技术参数不低于改造前的相关技术参数。
3、改造项目中的相关设备及其新增零部件质量保修期为壹年,自试运行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注:改造中所涉及的新增零部件的生产加工、运输、安装、调试等工作均由乙方完成。
六、工期要求
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步:施工准备及拆卸原泵组。(10月16日至10月23日)。
第二步:测量转轮室内相关数据。(10月24日)。
第三步:零部件选材及加工。(10月25日至11月15日)。
第四步:泵组安装。(11月16日至12月15日)。
第五步:安装“内置旋转式机械(或液压)调节器”。(12月18日至12月22日)。
第六步:试运行。在2018年汛期之前择期进行。
注:合同生效后,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因特殊原因延长工期,乙方施工工期相应有权顺延。
七、项目验收
乙方应在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约定的改造工作任务并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验收通过的标志为甲乙双方会签的设备改造符合本合同及技术协议的书面凭证。验收通过前产生的包装、运输、搬运(不含进厂卸车及进厂后的搬运)等费用及风险全部由乙方承担。
八、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享有对改造项目进行验收的权利。
(2)乙方在安装“内置旋转式叶片角度机械调节器”时的人员食宿费用自理;乙方指导甲方水泵叶轮室改造安装时,人员食宿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在完全按照本“合同”及相关“技术协议”履行义务的前提下,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合同价款。
(4)在改造项目中,甲方只负责一次性的拆卸及安装。因乙方的设计、加工、安装等问题引起的工期延误、返工而造成损失,一切由乙方负责。
(5)在甲方试运行之日后五年内,因乙方提供的零部件和产品存在故障或质量问题(比如操作杆断裂、调节器机械部件失效无法调节角度等情况)而造成的损失,一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机组的拆卸及安装费用。因泵站工作人员操作不当或人为造成的概由甲方负责。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及“技术协议”的要求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保质保量完成本改造项目的各项工作任务。
(2)在完全按照本“合同”及“技术协议”履行义务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全额收取合同价款。
(3)乙方须对甲方的设备予以爱护,仔细、认真、安全施工;履行合同期间,乙方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应负责全额赔偿。
(4)改造项目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提供所有相关的技术图纸及资料(包括电子文档),并对甲方的有关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
九、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合同含税总金额为人民币 189000.00 元(大写:壹拾捌万玖仟元整)。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计取任何费用。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款60%的预付款;提货时需支付合同总款的35%,剩余合同总款的5%作为工程质保金,待设备经试运行并通过一个主汛期(9月30日)后15日内付清。
十、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迟延付款,逾期付款部分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设备的改造或验收,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按逾期时间累加,甲方可在办理付款时一并扣除)。逾期30天仍不能完成改造或通过验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如果由此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售后及其他服务
改造项目免费保修十二个月,终身维护。在改造项目保修期内,乙方应免费为甲方提供保修服务。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故障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解决故障,逾期解决因此造成其它损失的,乙方仍应负责赔偿。保修期过后,若改造项目因其他原因等非乙方因素导致故障或质量问题,乙方负责维修,由甲方承担全部费用。
十二、其它事项
1、因履行、解释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各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3. 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补充,加盖甲、乙双方公章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合同附件:《益阳市明山电排管理站大东口2号水泵叶轮室及叶片角度调节器改造技术协议》
甲方(签章):益阳市明山电排管理站 | 乙方(签章): |
法定代表人: | |
委托代理人: | |
电 话: | |
传 真: | 电 话:151*****887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银城支行 | |
开户银行:常德市城东街邮政储蓄所 | |
税 号: | |
地 址:益阳市南县明山头镇 |
日期:2017.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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