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龙王洞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景区厕所建设(第二期)-中标结果
石门县龙王洞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景区厕所建设(第二期)-中标结果
采购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CDGP-********7830采购人(全称):石门县龙王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甲方)供应商(全称):湖南艺纬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石门县龙王洞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景区厕所建设采购(第二期) (2)采购计划编号:石财采计[2017]000414(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651,120(元) 大写:陆拾伍万壹仟壹佰贰拾元 (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 2017年11月30日,完成日期:2018年01月08日。总日历天数: 40天。地点:石门县龙王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制定地点 方式:正确履行 4.付款:
乙方将货物、材料、设备送达甲方指定地点,人员全部到场后即付合同总价的50%(小写:¥325560.00元,大写:叁拾贰万伍仟伍佰陆拾元整),待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45%(小写:¥293004.00元,大写贰拾玖万叁仟零肆元整),合同余款5%(小写:¥32556.00元,大写叁万贰仟伍佰伍拾陆元整)作为质保金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质保期验收通过后无息一次性付清。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 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货物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合同在第 2次支付前组织验收 简单验收√一般程序验收 6.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2017年11月30日 生效。9.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4份,采购人执3份,供应商执 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2017年11月30日合同订立地点:石门县龙王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10.补充条款
甲 方:石门县龙王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苏宏云 委托代理人:苏宏云 电 话:138*****828 传 真: 乙 方:湖南艺纬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 许方 委托代理人:任浩电 话: 151*****456 传 真: 开 户 银 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府路支行 帐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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