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城区环境空气监测点位调整技术论证报告方案编制服务中标结果

石门县城区环境空气监测点位调整技术论证报告方案编制服务中标结果



采购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CDGP-********7928采购人(全称):石门县环境保护局(甲方)供应商(全称):长沙崇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石门县城区环境空气监测点位调整技术论证报告方案编制服务采购(2)采购计划编号:石财采计[2017]000388(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486,800(元)大写:肆拾捌万陆仟捌佰元(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起始日期: 2017年12月12日,完成日期:2017年12月31日。总日历天数: 20天。地点:石门县方式:正确履行4.付款:
两期支付:第一期:在签订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第二期:在报告通过省级环保部门审查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壹拾捌万陆仟捌佰元整(¥186,800.00)。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货物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合同在第 1次支付前组织验收√简单验收一般程序验收6.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2017年12月12日 生效。9.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4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 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2017年12月12日合同订立地点:石门县10.补充条款




甲 方:石门县环境保护局(公章)法定代表人:毛春晖委托代理人:李站长电 话:130*****671传 真:乙 方:长沙崇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 赵晓声委托代理人:夏抗电 话: 137*****030传 真:开 户 银 行:中信银行长沙雨花亭支行帐 号: ****************82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方案编制 论证 监测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