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竹沟风景名胜区温泉中心改扩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预中标结果
黑竹沟风景名胜区温泉中心改扩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预中标结果
项目及标段名称 | 黑竹沟风景名胜区温泉中心改扩建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 |||||||||||||||||
项目业主 | 四川迷都旅游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 ****-******* | |||||||||||||||
招标人 | 四川迷都旅游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
开标地点 | 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标时间 | 2017/12/7 9:30:00 | |||||||||||||||
公示期 | 2017-12-11至2017-12-14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元 | |||||||||||||||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 综合评标得分 | ||||||||||||||
第一名 | 中城北方西南建筑有限公司/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 施工(含采购)下浮2.5%、勘察下浮27.5%、设计下浮30% | 95.18 | |||||||||||||||
第二名 | 四川福龙建筑有限公司/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 施工(含采购)下浮5%、设计下浮30%、勘察下浮27.5% | 79.22 | |||||||||||||||
第三名 | 广安万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设计院 | 施工(含采购)下浮1.5%、设计下浮30%、勘察下浮27.5% | 73.52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中城北方西南建筑有限公司/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唐晓辉 | 一级建造师 | 川151*****4636 | 工民建 | 高级工程师 | |||||||||||||
技术负责人 | 马晋川 | 职称证 | 川商********2 | 工程 | 工程师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四川福龙建筑有限公司/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张晓和 | 二级建造师 | ******** | 土建 | 工程师 | |||||||||||||
技术负责人 | 陈兴林 | 职称证 | ******** | 建筑工程 | 高级工程师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广安万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设计院)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唐云兰 | 二级建造师 | ******** | 建筑工程 | 工程师 | |||||||||||||
技术负责人 | 李世辉 | 职称证 | 川建厅中8326 | 建筑工程 | 工程师 | |||||||||||||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中城北方西南建筑有限公司/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交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宏明苑)施工总承包 | 2011-11-11 | 2014-5-30 | 施工范围图纸内(除电梯以外)的所有工程(建筑面积121438.81㎡,剪力墙结构)及因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增减工程 | ********8.00 | 唐晓辉 | ||||||||||||
成都市玉锦苑置业有限公司 | 成都市成华区二仙桥西一巷新建商品住宅、商业用房、绿化工程及附属设施项目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承包(EPC) | 2015-7-7 | 2017-1-13 | 商品住宅、商业用房、绿化工程及附属设施项目 | ********0.00 | 方奇华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中城北方西南建筑有限公司/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交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四川福龙建筑有限公司/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交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达州经开区投资有限公司 | 达州经开区堰坝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 本工程建设范围类内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及后期相关服务等 | ******** | |||||||||||||||
阿坝县教育局 | 阿坝县双语初中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阿坝县双语中学高中部建设项目、阿坝县中学学生宿舍建设项目、阿坝县藏文中学建设项目及阿坝县藏文中学学生宿舍建设项目 | 2013-5-1 | 2014-8-1 |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 ******** | 孙建平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四川福龙建筑有限公司/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交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广安万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设计院)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交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局 | 顺庆区新荆溪小学新建项目勘察设计 | 项目总用地面积27593.43平方米,总投资约5180万元,工程直接费约4300万元 | 390749 | 王凯 | ||||||||||||||
邻水县城北镇中心小学 | 邻水县城北镇中心小学新建教学楼工程 | 2015-3-9 | 2015-10-9 | 施工图、图纸说明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 ******* | 唐云兰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广安万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设计院)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交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或 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或 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 综合评标得分 或 备注 | |||||||||||||||
中鸿国际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要求 |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要求 | ||||||||||||||||
其他需说明事项 |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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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 | 峨边彝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 联系电话 | ****-******* | ||||||||||||||
行业主管部门 | 峨边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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