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器械中标结果
安保器械中标结果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的委托,就安保器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DYZC-2017-(N)122)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GXDYZC-2017-(N)122
项目名称:安保器械采购
项目联系人:玉工 、曾工
联系方式:****-*******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工****-*******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一、项目名称:安保器械采购
二、采购编号:GXDYZC-2017-(N)122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发布采购信息时间:2017年12月05日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2日13时00分
六、中标结果公示时间:2017年12月13日
七、中标结果:
投标人 | 竞标报价(元) | 交货时间 |
广西骏拓科技有限公司 | 玖拾壹万陆仟捌佰捌拾元整(¥916880元)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交货并安装完毕 |
八、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罗良陆、李丽红、刘振文
九、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玉工 联系电话:****-*******
十、说明: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如对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十二、质疑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采购人: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2017年12月13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金湖北路58-2号金庆盛大酒店7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玉工 、曾工****-*******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12月05日
中标日期:2017年12月13日
总中标金额:91.688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广西骏拓科技有限公司 | 南宁市科园东四路北面远信光电产业大楼第11层1106号 | 91.688000 |
评审专家名单:
罗良陆、李丽红、刘振文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安保器械采购
六、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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