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旅集团客源共享大数据平台品牌IP与视觉系统设计项目中标公示
首旅集团客源共享大数据平台品牌IP与视觉系统设计项目中标公示
首旅集团客源共享大数据平台品牌IP与视觉系统设计项目中标公告
项目名称:首旅集团客源共享大数据平台品牌IP与视觉系统设计项目
招标编号:018417Z-02-01-D23
招标人名称:北京首采联合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10号八层801
招标人联系方式:杨世光,电话/传真:***-********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中科科仪大厦2号楼6层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张利利186*****000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预算批复金额:人民币100万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选择该采购方式原因:适用
采购内容及数量:一整套服务
提供关于平台APP的品牌设计咨询,针对品牌建设及未来视觉表现提出完整的咨询服务;完成一套简洁实用、符合首旅集团品牌价值导向,彰显首旅集团“中国服务”理念,功能完善的前台系统,包括用户界面、个性化的功能设计、完善的交互流程,并提供移动端(iOS版、安卓版及H5端的一级和二级页面)视觉页面;反映平台APP的品牌IP打造过程的拍摄成片。
采购用途:服务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
1)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如成立时间、注册资金等) 。
2)纳税人资格:投标人若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税务登记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其它证明材料(如税务机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税务机关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等)。
3)纳税证明: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期为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任意时间段由税务机关开具的企业完税证明、免税凭证或缴税凭证(可以是银行开具的纳税缴款凭证)。
4)符合以下信誉要求: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⑦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业绩要求:2015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服务于大型国有企业或生活服务类企业客户(餐饮、商业、酒店、交通出行、景区与旅行社等)的品牌咨询或UI设计服务项目经验。合同金额以统计期间累计发票金额为准。注:需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1、合同关键页(封面页、金额页、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如提供框架合同,需同时附订单或甲方出具的结算证明;2、相关合同发票复印件。
中标单位名称:北京这那文化有限公司
服务周期:
1、2017年12月20日前,完成VI系统基础部分视觉规范,以及APP的UI首页及一、二级页面视觉设计规范;
2、2017年12月25日前,VI系统应用部分视觉规范,以及所有UI部分的页面视觉设计规范;
3、2017年12月30日前,完成所有APP页面交互部分应用,完成与APP系统后台对接交付工作,以及APP品牌顾问报告。
4、2018年1月20日前,完成拍摄并提交成片。
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11月23日
中标金额:小写:918200.00元 大写:玖拾壹万捌仟贰佰元整
本项目联系人:张利利
联系电话: 186*****000
备注: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
本项目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时为2017年12月14日16时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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