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购置打印机中标结果

衡阳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购置打印机中标结果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17]010926号-1采购人(全称):衡阳师范学院(甲方)供应商(全称):衡阳市锐志电脑有限责任公司(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购置打印机(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17]010926号(3)项目内容:衡阳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购置打印机(工程项目)承包范围:项目经理:。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4000大写:(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品目供应商商品名称参数/技术说明数量单位成交金额
A********02-激光打印机衡阳市锐志电脑有限责任公司激光打印机24000.00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合同履行日期:2017年12月13日,履行期限:2天。地点:衡阳师范学院方式:4.付款1、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合同全款。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2017-12-13生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2017年12月13日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皮修平法定代表人:王渤海
委托代理人:周鹏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189*****244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衡阳市工行银雁支行
帐号:****************027

标签: 协议供货 打印机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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