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谷县新建农谷园区道路及桥梁建设工程PPP项目社会投资人中标结果
太谷县新建农谷园区道路及桥梁建设工程PPP项目社会投资人中标结果
太谷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太谷县新建农谷园区道路及桥梁建设工程PPP项目社会投资人竞争性磋商预成交结果公示
1、项目名称:太谷县新建农谷园区道路及桥梁建设工程PPP项目社会投资人竞争性磋商
2、项目编号:SXZL2017PPPTG002
3、采购公告日期:2017年9月26日
4、竞争性磋商时间:2017年10月18日
5、采结果确认谈判时间:2017年12月12日
6、磋商小组专家名单:平静芳、李锋、淮香桃、张碧宁、刘红枝
7、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名单:
太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武亚民
太谷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师尊信
太谷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武俊平
太谷县财政局预算股股长:杨靖
山西和胜律师事务所:王志明律师
山西中联创投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李军平博士、马晓君
8、预成交情况
预成交社会资本:山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和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山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迎泽区新建路9号五层
法定代表人:郝登朝
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体育北街7号
法定代表人:杜瑞
9、预成交标的:
投资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 | 6.45% |
报价说明 | / |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总价降造率(%) | 5% |
报价说明 | / |
运维绩效利润率(%) | 7.4% |
报价说明 | / |
合作期 | 合作期为22年(自PPP项目合同签订生效日之日起算)。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0年。 |
项目建设质量目标 | 合格 |
10、主要预成交条件:
(1)合作期:本项目建设期从开工日起到完工日止,运营(维护)期自完工日次日起至特许经营期满,共计22年(含2年建设期,20年运营期)。
(2)项目总投资
可研批复估算总投资134987.56万元,PPP测算调整估算总投资130487.86万元。
(3)合作范围
①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采用PPP模式,具体以“BOT(建设——运营——移交)”方式运作,回报机制采用政府付费。
②政府与成交社会资本在项目所在地注册成立项目公司,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30%,其中政府出资20%,中标社会资本出资80%。
③太谷县人民政府与项目公司签订PPP合同,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负责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
④特许经营期结束时,PPP公司将全部项目设施完好、无偿地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11、成交结果公示期:2017年12月14日—2017年12月20日
12、谈判备忘录(见附件1);
13、联系方式
采购人:太谷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县南山南路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中量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府西街96号怡丰商务1407室
联系人:靳攀 杨晶 王挺
电话:****-*******
邮编:030002
邮箱:zlpppyj@sina.com
附件1:谈判备忘录
太谷县新建农谷园区道路及桥梁建设工程PPP项目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备忘录
会议时间:2017年12月12日
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怡丰商务大厦1403室
与会人员:
太谷县人民政府:
太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武亚民
太谷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师尊信
太谷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武俊平
太谷县财政局预算股股长杨靖
PPP特聘律师:
山西和胜律师事务所王志明律师
PPP咨询机构:
山西中联创投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李军平博士
马晓君
山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和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员卫华、王利艳、兰丕全、林鹤、任俊岗
太谷县新建农谷园区道路及桥梁建设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于2017年10月18日完成潜在社会资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评定工作,评选出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山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和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以下简称“社会资本”)。本项目组建了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以下简称“谈判工作组”)由太谷县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及特聘PPP律师、咨询机构组成。谈判工作组与社会资本于2017年11月间举行了多次采购结果谈判,最终于2017年12月12日确认采购结果。
采购结果确认如下:
一、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结果的确认
序号 | 指标 | 参数 |
1 | 投资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 | 6.45% |
2 | 报价说明 | / |
3 |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总价降造率(%) | 5% |
4 | 报价说明 | / |
5 | 运维绩效利润率(%) | 7.4% |
6 | 报价说明 | / |
7 | 合作期 | 合作期为22年(自PPP项目合同签订生效日之日起算)。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0年。 |
8 | 项目建设质量目标 | 合格 |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实施要求有关内容的修改
序号 | 竞争性磋商文件页码、位置 | 原条款内容 | 各方一致同意修改后的条款内容 |
1 | P17、7.5回报测算(1)可用性服务费 | 增加: 各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审计部门牵头,委托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认可的独立第三方审计机构对该项目的建设总投资进行审计,以审计确定的最终建设总投资作为可用性服务费计算的基数。 | |
2 | P17、7.5回报测算 | 增加: 在建设过程中,工程规模发生重大变更等原因造成突破设计概算的,项目公司可提出申请,由政府审批同意后,调整投资计划。 | |
3 | P18、7.5回报测算(2)运维绩效服务费 | 增加: 项目道路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维修验收完成后,双方可视验收情况补充约定、调整运营养护期考核标准。 | |
4 | P22、10.1.7项目前期工作费用的承担 | 项目立项、环评报告及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土地报批、征地拆迁费用等各前期相关工作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 | 项目立项、环评报告及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土地报批、征地拆迁费用等各前期相关工作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政府已经支付的前期工作费用应纳入项目总投资。 |
三、《PPP合同》有关内容的修改
序号 | PPP合同章节、条款号 | 原条款内容 | 各方一致同意修改后的条款内容 |
1 | P13,4.1 | 4.1甲方声明与保证 | 增加:甲方确保本合同项下付款资金逐年纳入财政预算。 |
2 | P15,3合同承继 | 3合同承继 项目公司登记注册完成后,甲方、乙方与项目公司签署《补充合同》,约定有项目公司承继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 项目公司登记注册完成后,甲方、乙方与项目公司签署《PPP项目合同》,约定由项目公司承继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
3 | P17,6.1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 6.1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2、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完成融资交割…… | 2、本合同签订后90个工作日内完成融资交割…… 增加:4、政府提供将本项目财政支出责任列入中期财政规划、年度财政预算并报县人大审议通过的证明文件。 |
4 | P176.3法律后果 | (1)提取保函 如因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和要求满足前提条件,且未获得该前提条件的豁免文件时,视为乙方存在缔约过失,甲方有权提取投资人履约保函项下的金额并发出终止本合同的通知。 | 如因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和要求满足前提条件,且影响到工程建设进度要求,未获得政府豁免文件时,视为乙方存在缔约过失,甲方有权提取投资人履约保函项下的金额并发出终止本合同的通知。 |
5 | P20,7.5法人治理结构 | 7.5法人治理结构 (7)决定项目公司的融资限额及负债规模、对外重大担保事宜。 | 决定对外重大担保事宜。 |
6 | P21,8.1项目融资 | 8.1项目融资 | 8.1项目融资 1、融资义务增加(3)甲方应提供本项目融资机构要求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纳入中期规划、年度财政预算的证明等,此类要求必须在不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前提下提出。 2、融资范围 增加:乙方筹集的流动资金。 3、融资责任(1)在本合同签订工作日内…… (2)本项目的资金到位情况不能影响工期的进展,否则甲方有权兑取相应比例的建设期履约保函。 删除(3)、(4) |
7 | P22,5、融资资金管理 | 5、融资资金管理 项目公司所融资金应当建立专款专用账户制度,实现甲方对融资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用于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 项目公司所融资金应当按现行财务制度进行管理,确保资金用于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
8 | P23,9.3特许经营权的授予 | 9.3特许经营权的授予 ……但应按照当时适用法律法规给予相应补偿。 | ……但应按照当时适用法律法规给予相应补偿,双方另行协商。 |
9 | P25,(3)确定总承包单位 | (3)确定总承包单位 乙方作为投资方应适用法律法规之规定,依法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进行施工建设,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保证规范有序地进行本项目的建设活动。 | 乙方根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金【2016】90号文规定,中选社会资本方有资质可以自行施工本项目,不再另行招标,签订的施工合同报甲方备案。 |
10 | P25,1、甲方向乙方的移交 | 1、甲方向乙方的移交 甲方应在项目公司成立后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完成前期工作成果的移交工作: | 甲方应在项目公司成立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完成前期工作成果的移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
11 | P27,第十一章项目建设 | 第十一章项目建设 | 增加甲方的建设职责:施工许可证之前的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积极配合,施工许可证及之后的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积极配合。如因应由甲方办理的手续造成的对项目的影响,由甲方负责处理。 |
12 | P28,(3)工程保险 | (3)工程保险 在本项目建设期间,乙方适用中国法律法规足额缴纳工程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施工机具综合险、雇主责任险、运输保险、工伤保险等。 | (3)工程保险 在本项目建设期间,乙方适用中国法律法规足额缴纳工程保险,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 |
13 | P29,5、保证义务 | 5、保证义务 乙方向甲方郑重承诺,保证其及项目公司严格按相关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工程费用及农民工工资,承担本项目工程的信访责任。 | 乙方向甲方郑重承诺,保证其及项目公司严格按相关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工程费用及农民工工资。 |
14 | P29,11.4甲方的协助义务 | 11.4甲方的协助义务 需要甲方给予协助时,应书面告知甲方,说明需要协助的事项及理由,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当在法定职责的范围内给予乙方协助;建设期内甲方负责协调本项目勘察、设计单位与乙方、项目公司或施工单位之间的工作对接、交流等关系。 | 需要甲方给予协助时,应及时告知甲方,说明需要协助的事项及理由,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当在法定职责的范围内给予乙方支持与协助;建设期内甲方负责协调本项目勘察、设计单位与乙方、项目公司或施工单位之间的工作对接、交流等关系。 |
15 | P29,(1)设计变更 | (1)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是指甲方主动提出对施工图等设计文件中的任何错误、不一致、不明确或遗漏等向甲方提出要求纠正的情形。 | 设计变更是指甲方主动提出对施工图等设计文件中的任何错误、不一致、不明确或遗漏等向设计方提出要求纠正的情形。 增加(3)乙方根据客观实际需要提出的设计变更,必须经过甲方认可方可实施。 |
16 | P32,3、延误责任 | 3、延误责任 | (1)、(2)均增加赔偿上限。 |
17 | P33,11.8建设期乙方责任 | 11.8建设期乙方责任 本项目建设期间,因工程质量责任、保险责任、安全事故责任、供应商索赔责任、农民工工资拖欠和工伤赔偿、工程信访等一切责任均有乙方全额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 11.8建设期责任 本项目建设期间,因甲方手续、拆迁、未获审批等责任由甲方承担,因工程质量责任、保险责任、安全事故责任、供应商索赔责任、农民工工资拖欠和工伤赔偿等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
18 | P34 | 2、考核标准 3、工程建设成本考核标准 建设成本超支风险由项目公司承担。 | 3、工程建设成本考核标准 建设成本除甲方原因及国家政策影响超支风险由项目公司承担。 |
19 | P36,11.12工程移交 | 11.12工程移交 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有义务将该工程及其工程档案资料无偿移交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 | 11.12工程移交 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乙方有义务将相关工程档案资料无偿移交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 |
20 | P38,12.7最后恢复性大修 | 12.7最后恢复性大修 | 5年一次中修(每5年履行一次中期评估程序),10年一次大修。15年(设计使用年限)后由专业机构对本项目进行评估,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约定绩效考核办法。 |
21 | P40,(6)风险与费用承担 | 在整个运营期内,乙方/项目公司自行承担费用(包括税费)和风险,管理、运营和维护设施,但因《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变更导致项目公司的应纳税费发生增减的,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 在整个运营期内,乙方/项目公司自行承担费用(包括税费)和风险,管理、运营和维护设施,但因政策变动、法律法规变更导致项目公司的应纳税费发生增减的或因当地税务机关对项目公司核准的税基、税率与实施方案不一致的,均由甲方做相应调整。 |
22 | P49,8保险 | 8保险 在合作期限内,乙方必须按照行业惯例、以及转移风险需要自费购买一切保险且保持有效;如乙方不购买或持续本合同所要求的保险,其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 合作期限内,乙方必须按照行业惯例、以及转移风险需要自费购买合同约定的保险且保持有效;如乙方不购买或持续本合同所要求的保险,其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
本备忘录一式拾份,项目实施机构、社会资本各执肆份,咨询机构、律师各执壹份,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页为签署页】
各方签署:
【项目实施机构全称】(盖章):
授权代表:
【社会资本方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2017年12月12日
山西中量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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