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山殡仪馆安装电梯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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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CDGP-********5462采购人(全称):常德市殡葬服务中心(甲方)供应商(全称):湖南天威电梯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常德市殡葬服务中心德山殡仪馆安装电梯(2)采购计划编号:常财采计[2017]000986(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380,000(元)大写:叁拾捌万元(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起始日期: 2017年09月08日,完成日期:2017年12月08日。总日历天数: 91天。地点:常德市殡葬服务中心德山殡仪馆方式:正确履行4.付款:
1、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设备总价的30%,作为本合同的定金,合计人民币:¥ 114000元 (大写:壹拾壹万肆仟元整),直接付至本合同乙方指定的帐户。若合同履行,则定金抵作本合同的货款。若甲方逾期给付的,则合同交货期予以顺延。2、甲方应在本合同货到工地3日内将本合同设备总价的50%,计人民币:¥ 190000元(大写:壹拾玖万元整),直接付给本合同乙方指定帐户,乙方收到该款后组织电梯报装、与进场安装。3、电(扶)梯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在通过当地特种设备检验机构验收合格之日起7天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的 15 %,合计人民币:¥ 57000元 (大写:伍万柒仟元整),直接付给本合同乙方指定帐户。乙方收到该款项后,甲、乙双方办理电(扶)梯移交手续。4、余款人民币:19000 元整(¥:壹万玖仟元整)即合同总金额的 5 %做为售后服务保证金,甲方在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货物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合同在第 2次支付前组织验收简单验收√一般程序验收6.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2017年09月08日 生效。9.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2份,采购人执1份,供应商执 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2017年09月08日合同订立地点:常德市殡葬服务中心10.补充条款




甲 方:常德市殡葬服务中心(公章)法定代表人:沈勇委托代理人:周勇志电 话:139*****028传 真:乙 方:湖南天威电梯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 诸扬杰委托代理人:谭新俊电 话: 152*****288传 真: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兴街口支行帐 号: ****************561







标签: 电梯 安装 殡仪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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