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东江自来水有限公司2017年PE管材管件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编号:XH11702619)招标结果公示
东莞市东江自来水有限公司2017年PE管材管件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编号:XH11702619)招标结果公示
2017-12-5 14:16:03 附件下载:点击下载
东莞市东江自来水有限公司2017年PE管材管件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编号:XH********)招标结果公示
东莞鑫和招标有限公司受东莞市东江自来水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东莞市东江自来水有限公司2017年PE管材管件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编号:XH********)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本项目于2017年11月10日发布采购公告,2017年12月05日在东莞市莞城东城南路东升大厦302室开标室进行开标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东莞市东江自来水有限公司2017年PE管材管件采购项目(重新招标)(采购编号:XH********)废标。
在此,谨对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表示衷心的感谢!
东莞鑫和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0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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