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规划编制(专题)中标结果
2017年规划编制(专题)中标结果
2017年规划编制项目(专题)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7年12月15日
合 同 编 号:湘邵规设合2017G—190号
规划项目名称:邵阳市规划局2017年规划编制项目(邵阳市危化品专项规划等7个项目)规划设计
规划项目地点:邵阳市中心城区
发 包 方:邵阳市规划局
规划设计单位:邵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设计证书等级:甲级[建]城规编第(141186)
签 订 日 期:2017年11月 27 日
湖南省城乡规划学会监制
发包方(甲方):邵阳市规划局
规划设计单位(乙方):邵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根据《邵阳市规划局2017年规划编制项目》(政府采购编号:邵财采计【2017】000222、代理机构编号:hy*******)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我院为本规划项目编制的中标单位,现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2、国家及地方有关城市规划法规和规章;
3、《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
4、《邵阳市规划局2017年规划编制项目》(政府采购编号:邵财采计【2017】000222、代理机构编号:hy*******)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
5、其他相关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规划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范围、内容、深度)
一、项目名称:邵阳市城市危化品专项规划(2016-2030)1、规划范围:邵阳市中心城区:约115平方公里。 2、规划内容:文本、图册、及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
图纸主要有:现状危化品生产、使用等分布图;现状危化品运输线路示意分布图;危化品生产、使用等规划图;危化品运输线路规划图;危化品专业园区规划图等;
二、项目名称:邵阳市田江公园及周边用地概念规划
1、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东、南为资江,西面为田丰路,北面为田州东路,规划总面积约为3.5平方公里。
2、规划内容:图册及说明书。
主要图纸包括:概念规划总平面图、土地利用规划图、拆迁安置规划、综合道路交通规划、市政及公共设施规划、生态体系规划、景观系统规划、城市设计指引等。
三、项目名称:邵阳市双江秋月仿古街等五个专题研究
一)双江秋月仿古街专题研究
规划范围: 西临资江,东靠五一北路和洛阳洞路,北至双清公园,南毗邻邵水河、回栏街。
二)宝庆产城融合现状调研
规划范围:邵阳市宝庆工业集中区规划用地。
三) 工人文化宫周边控规指标与视廊专题研究
规划范围:邵阳市工人文化宫周边控规用地。
四) 邵阳市金融中心论证专题
规划范围:白马大道与建设南路交汇处的西南角地段。用地西临邵水河,东依建设南路,北靠白马大道。
五) 邵阳市建成区停车场选址论证专题
规划范围:邵阳市城区现状建成区。
四、设计深度:按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要求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1 | 规划设计任务书 | 1 | 2017.11 |
2 | 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 | 1 | 2017.11 |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规划编制成果
序号 | 文本、图纸及附件 | 份数 | 提交日期 |
1 | 文本、图册、及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 | 10 | 签订合同后30天提交现状调研报告,90天完成初步成果,150天完成报审成果。 |
2 | 电子光盘 | 2 |
第五条 本合同总体规划费为:贰佰叁拾玖万捌仟元整(¥*******.00元)。
第六条 支付方式
规划设计费支付进度表
付费次序 | 费用比例 | 付费额(元) | 付费时间 |
1 | 设计费用的30% | 720000 | 本合同签订后七日内 |
2 | 设计费用的50% | 提交规划初步成果时 | |
3 | 设计费用的20% | 478000 | 提交规划报审成果时 |
合 计 |
第七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①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划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资料及文件,提交时间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规划设计单位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规定15天以上时,设计单位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②甲方有义务协助规划设计单位征询有关方面意见,并在规划方案编制过程中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不得要求规划设计单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③甲方变更设计范围、内容和深度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时以致造成设计单位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之外,甲方应按规划设计单位所耗工作量向设计单位增付设计费(详见湖南省城乡规划学会《湖南省城乡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④甲方要求规划设计单位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单位能够做到,甲方应根据设计单位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单位支付赶工费。
2、乙方责任
①规划设计单位承接规划设计业务时,不得超越其《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范围,否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②设计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结合地方有关规定及发包提供的设计要求,进行规划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规划设计成果,并对其负责。
③设计单位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发包方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单位的设计资料和文件。
第八条 违约责任
①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单位未开始设计工作时,不退还发包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时,发包方应根据设计单位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
②发包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单位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2‰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的,设计单位有权暂停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方,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③由于设计单位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2‰。
④本合同生效后设计单位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单位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九条 其他
1、甲方负责组织规划方案评审、报批。乙方负责提供所需的汇报资料及评审费。
2、规划方案评审、报批的时间所延误设计时间以及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抗拒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3、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执,甲乙双方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按以下第 (1)种方式解决:
(1)向邵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诉讼。
4、本合同一式拾份,发包方柒份,设计单位叁份。
5、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方向设计单位支付定金后生效。
6、甲乙双方履行该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定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邵阳市规划局 乙方:邵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金晚球 孙清良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刘亮成 李庆
2017年12月 5日 2017年11 月27日
地 址: 地 址:邵阳市电大路6#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422000
电 话: 电 话:0739—*******(办)
传 真: 传 真:0739—*******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市工行西湖支行
邵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意见:2017年12月14日
标签: 规划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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