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路升级改造(PPP)中标结果

通达路升级改造(PPP)中标结果


克拉玛依市“世界魔鬼城”创建国家5A级景区

通达路升级改造项目(PPP)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项目合同

二〇一七年三月


前言
本合同由以下甲、乙双方于2017年月日在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签订:

甲方: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其办公地址为乌尔禾区同兴路12号224室,法定代表人为窦耀峰。

乙方:克拉玛依欣宇恒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系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和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办公地址为新疆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龙脊路115号,法定代表人为李战军。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与规范,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 总则
术语定义和解释
1.1 定义
为避免歧义,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本条款对本合同中涉及的重要术语加以定义。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本合同中出现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合同
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克拉玛依市“世界魔鬼城”创建国家5A级景区通达路升级改造项目(PPP)特许经营项目合同》和按本合同5.1 款包含的其他要件的总和,还包括以任何方式对本合同正文及附件不时所作的补充、修改、合并、更替或替代,以及日后可能签订的任何本合同之补充协议和附件。

本项目
指符合第8.1 款所确定的克拉玛依市“世界魔鬼城”创建国家5A级景区通达路升级改造项目,采取PPP模式实施。

PPP
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

实施方案
即经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克拉玛依市“世界魔鬼城”创建国家5A级景区通达路升级改造项目(PPP)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投资合作合同
即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与克拉玛依欣宇恒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疆昌吉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克拉玛依市“世界魔鬼城”创建国家5A级景区通达路升级改造项目(PPP)投资合作合同》(以下简称“投资合作合同”),用以明确双方的合作关系、合作范围、合作原则等。

生效日
指本合同产生法律效力的日期,即本合同第4.2 款约定的日期。

区政府
指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人民政府

政府方
即作为本合同实际的、完整的履约主体的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人民政府或其下属有关部门、机构及区政府授权单位等。

甲方
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是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人民政府授权的本项目实施机构及本项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

乙方
克拉玛依欣宇恒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实施本项目独立出资设立的项目法人。


第 1 条 合同背景和目的
1.1 合同背景
1.1.1 克拉玛依市“世界魔鬼城”创建国家5A级景区通达路升级改造项目(PPP),公路全长12.176km,含道路附属建筑物及配套设施。其中K0+000~K4+200段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22m,并设置4m中央分隔带;K4+200~K5+071段采用一级公路(兼市政道路功能)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km/h,采用三幅路横断面,红线宽30m;K5+071~K6+885段为完全利用既有国道217段落;K6+885~K12+176.23段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22.5m,并设置2m中央分隔带。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1000.05元【总投资=投标报价(含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二类费用+建设期利息,以上数据来自项目投标文件】,投资额最终以政府方依据本合同审定的金额为准。
1.1.2 为有效解决本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效率,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人民政府决定采用PPP模式完成本项目建设运营。《克拉玛依市“世界魔鬼城”创建国家5A级景区通达路升级改造项目(PPP)实施方案》已于2017年2月获得政府方批准。
1.1.3 根据本项目实施方案,政府方委托甲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克拉玛依欣宇恒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疆昌吉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社会投资人。

1.1.4 运维绩效服务费在项目质保期后开始支付,由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财政局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按年向乙方支付。运维绩效服务费包括维护成本、税费、其它及合理的回报,水费、电费、绿化养护费用据实结算。
政府购买服务费如下表:项目
合计
1
2
3
4
5
6
7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可用性付费
30158.05
0.00
828.13
822.98
1012.69
1094.69
1171.53
1243.24

运维绩效付费
280.05
0.00
12.18
12.18
12.18
12.18
12.18
12.18

总收入
30438.10
0.00
840.30
835.16
1024.87
1106.86
1183.71
1255.41

续上表

项目
8
9
10
11
12
13
14
15

2024年
2025年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
2030年
2031年

可用性付费
2508.22
2661.92
2805.32
2938.44
3061.26
3173.80
3373.47
3462.37

运维绩效付费
12.18
121.76
12.18
12.18
12.18
12.18
12.18
12.18

总收入
2520.40
2783.68
2817.50
2950.61
3073.44
3185.97
3385.64
3474.55

1.2 支付时间
在本项目的运营期内,自支付期限起始日起,每一年内安排一次支付,具体时点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1.3 支付金额及方式
1.3.1 实际支付的政府购买服务费用结合甲方的绩效评价及考核结果进行确认。每次支付金额=年度可用性服务费+绩效考核确认的年度运维绩效服务费。其中根据中标社会资本投标报价,绩效考核前的运维绩效服务费为12.18万元/年。
1.3.2 每次支付时,由乙方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经甲方审核后方可支付。甲方在接到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十(10)个工作日内应完成审核工作。乙方应根据审核的付款申请向甲方开具合法票据。甲方在收到票据后,应在十(10)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程序。
1.3.3 每次支付金额由甲方直接支付到乙方在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的开户银行及账户。
1.4 支付保障
本项目政府方支付的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并通过本级人大会议审批。


签字页(本页无正文)

甲方: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签署时间:年月日

乙方:克拉玛依欣宇恒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签署时间:年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合同 社会资本 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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