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棚户区果皮箱中标结果
洞口县棚户区果皮箱中标结果
洞口县棚户区果皮箱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7年12月18日
洞口县棚户区果皮箱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编号:洞口县财采计【2017】000153
采购人:洞口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简称甲方)
供应商:永康市钱氏商贸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标的名称:洞口县棚户区果皮箱采购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 号 | 标的名称 | 型号规格 (cm) | 材质 | 数量 (只) | 单价 (元) | 总价 (元) | 备注 |
1 | 不锈钢果 皮箱 | 940×380 ×1000 | 不锈钢 | 400 | 1165 | 466000 | |
合计 | 466000 | ||||||
标的总金额(人民币):肆拾陆万陆仟圆整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签订合同后20日内乙方将所有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
乙方将所有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甲方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货款。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①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做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②本合同书;
③合同格式条款;
④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⑤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附件;
⑥响应文件;
⑦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洞口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一份,招标代理公司一份备存。
合同订立时间:2017年12月6日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135*****359
开户银行:浙江省建行永康市支行
监管单位签字: 账 号:****************1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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