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GZ-ITMS第二批移动终端设备项目(GZIT2008-ZB0231)招标结果公告
广州市公安局GZ-ITMS第二批移动终端设备项目(GZIT2008-ZB0231)招标结果公告
广州市公安局GZ-ITMS第二批移动终端设备项目招标结果公告
此次广州市公安局GZ-ITMS第二批移动终端设备项目(项目编号:GZIT2008-ZB0231)经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评审办法审议和综合评估,其招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编号:GZIT2008-ZB0231;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GZ-ITMS第二批移动终端设备项目;
三、采购内容:采购移动终端1200套,如果移动终端没有内置打印机则还应包括能够与移动终端进行无缝连接通信打印的蓝牙微型打印机1200台,此外还包括采购人已经开发并成功在第一批300台移动终端上应用的移动警务应用系统软件在本次采购的1200台移动终端设备上的安装和维护技术服务。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四、项目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和到货检验,到货检验通过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软件安装、系统调试、测试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通过后,试运行2个月后进行最终验收;
五、招标结果确定日期:2009年02月13日;
六、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日期:2009年01月06日;
七、招标结果:中标商为广州帝博瑞克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石牌西路119号天晟明苑南座2208室;中标金额:6,180,000.00元;中标服务费:54,752.00元;
八、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公安局;地址:广州市起义路200号;电话:********。
中标人应在本招标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或划帐形式到我中心以下银行账号交纳中标服务费,并凭已盖收款章的现金送款单原件或进帐单原件到我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
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后由中标人将合同送到我中心,并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相关手续;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本招标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我中心将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上的投标人账户,采用银行主动划账方式予以无息退还。
现金送款单必须注明以下内容:
收款单位全称: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广州市商业银行龙口西支行
账号:***************
款项来源:GZIT2008-ZB0231。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
传真:***-********
Email:gztender@gz.gov.cn
联系人:卢小姐
联系电话:***-********
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和下午2:00-5:30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九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