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人民医院新院区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中标公示

泗县人民医院新院区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中标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泗县人民医院新院区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SXZBCG-F2017-107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11月27日
开标(采购)日期: 2017年12月19日
中标人:常州市桂花香餐饮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装潢设施设备投入:349.989万元

每年上缴的承包费:12.8万元

评标专家成员名单

随机抽取专家评委:欧刚、任巧英、黄炜、胡红霞

业主评委:朱邦胜

采购人:泗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朱邦胜
联系方式:139*****736

若中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6*****188。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泗县财政部门投诉,投诉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中标单位 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中标单位;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泗县人民医院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经营 食堂委托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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