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执勤车辆购置(第二次)中标结果
消防执勤车辆购置(第二次)中标结果
受灵石县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经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九 日 灵石县政府采购评标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该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就灵政采【2017】121号 灵石县消防执勤车辆购置项目(第二次)进行了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将该项目的评标结果前三名公布如下:
排名 | 投标人 | 地址 | 报价(元) | 得分 |
1 | 山东省天河消防车辆装备 有限公司 | 临沂市金雀山路西段 | 90.6 | |
2 |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 安徽市明光市体育路151号 | 80.33 | |
3 | 长沙中联消防机械有限公司 | 长沙市望城区金星路997号 | 79.5 |
评标委员会名单
姓 名 | 性别 | 专业职称 | 备注 |
张海红 | 男 | 甲方代表 | |
王玉平 | 男 | 高级工程师 | 组长 |
王国祥 | 男 | 高级工程师 | |
江 冰 | 女 | 副教授 | |
温海丽 | 女 | 造价师 |
标的情况
标的名称 | 参数要求 | 备注 |
城市主战消防车、水罐泡沫消防车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公告期限:一个工作日
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集采机构名称: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 委托人名称:灵石县公安局消防大队
联系地址:灵石县天石大厦西九层 联系地址:灵石县翠峰镇南王中
联 系 人:任女士、董女士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兼传真) 联系电话:139*****327
邮政编码:031300 邮政编码:031300
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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