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室气体清单(2015、2016年)编制工作中标结果

温室气体清单(2015、2016年)编制工作中标结果

项目名称:包头市温室气体清单(2015、2016年)编制工作
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6530号
评审日期:2017年12月19日
公示日期:2017年12月20日
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够承担本项目的实施任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采购人名称: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包头市
采购人联系人:贾焰
采购人联系方式:153*****92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29栋13层1310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152*****3810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中行包头分行神华国际城支行
项目负责人:高曼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
包号评审日期中标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地址备注
A2017年12月19日998,000.00中际国润(北京)低碳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9号3A12室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型号配置服务要求购买数量购买单价购买总价
包头市温室气体清单(2015、2016年)编制工作按时、高效地完成包头市温室气体清单(2015、2016年)编制工作质量合格,完成包头市温室气体清单(2015、2016年)编制工作等相关内容,提交合格成果,完成与之相关的技术服务。1998,000.00元998,000.00元
评审成员:陈静 郭改莲 王斌 何芳 郑义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2月20日

标签: 编制 清单 温室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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