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环高速公路合川至长寿段征地拆迁跟踪审计中标公示
重庆三环高速公路合川至长寿段征地拆迁跟踪审计中标公示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7年 12 月 20 日至2017年12 月22日)
项目名称 | 重庆三环高速公路合川至长寿段征地拆迁跟踪审计 | |||||||
招标公告编号 | 081096 | |||||||
招标人 | 重庆长合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
标段名称 | 重庆三环高速公路合川至长寿段征地拆迁跟踪审计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笃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普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拟中标人 | 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中标金额 (元) | 678200.00元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投诉受理部门 |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
招标人:重庆长合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17年 12 月20 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0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1.招标条件
重庆三环高速公路合川至长寿段(以下简称合长路)已列入基本建设计划,当前正处于施工期,本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重庆长合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资金已全部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招标代理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对合长路征地拆迁跟踪审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重庆三环高速公路合川至长寿段征地拆迁跟踪审计
2.2建设地点:渝北区(含两江新区)、北碚区、合川区等区县。
2.3工程规模:重庆三环高速公路合川至长寿段(以下简称合长路)是重庆三环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路段,合长路经过渝北区(含两江新区)、北碚区、合川区等区县,公路全长约75.8公里,项目工程建设拟征地约9000亩(含临时用地)。本次对征地拆迁跟踪审计进行公开招标。
2.4工期:从发包人通知要求进场开始至竣工决算审计完成。
2.5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合同段:本项目招标共划分为1个合同段(HCGZSJ合同段)
招标范围:重庆三环高速公路合川至长寿段征地拆迁过程跟踪审计。
工作内容:重庆三环高速公路合川至长寿段征地拆迁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1)核查征地拆迁的各项手续是否合规合法,征地拆迁资金使用程序是否符合建设业主管理要求以及合同约定。
(2)全面审核征地拆迁资金使用情况(包括清理丈量、费用测算、补偿兑付、手续办理、资料收集等)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对征迁数据应进行分类统计(如房屋、企业等)。
(3)根据协议、纪要、文件、征地设计图纸(含变更图纸)及其它相关技术资料、建设业主实际征地拆迁资金拨付资料、地方政府实际支付征地拆迁资金资料等,核查征地拆迁发生数量的真实性、符合性,以及补偿单价的真实性、合法性。
(4)对实际发生的征地拆迁费用的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对资料及征迁档案的规范性进行指导和提出审计意见。
(5)对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建设业主及区县指挥部内部控制制度的重大缺陷或者重大违法违纪问题,以及征地拆迁中存在的问题,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
(6)按市级有关部门的规定,对区县高速公路征迁机构设置及工作方式的合理性、规范性提建议或意见。
(7)配合甲方与有关单位商谈和处理征迁有关费用事宜。
(8)对跟踪审计结果负责,配合甲方开展项目竣工决算国家审计涉及到的征地拆迁审计工作。
(9)提交审计报告及其它相关咨询意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且注册会计师的人数不少于20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会计事务所执业证书。
3.2投标人近6年(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独立完成1项高速公路工程征地拆迁跟踪审计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不设投标报名环节,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直接投标。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7年11月24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申请人可以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直接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补遗书、图纸、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本项目招标的有关信息。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已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所有事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_12月_19日10:00,投标人应于当日9:00至10: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具体接标处以当日大厅电子显示屏公布信息为准。
5.2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pzb.gov.cn)、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网站(www.cqjt.gov.cn)、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长合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银杉路66号 |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深燃大厦6楼 |
邮编:401121 | 邮编:518049 |
联系人:陈先生 | 联系人:蒋女士,李先生 |
电话:***-******** | 电话:***-********,13983613086 |
传真:023-88956151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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