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云共享光存储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云共享光存储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乙方:福建高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0624[GK]*******的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云共享光存储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1 | 1-1 | 其他存储设备 | 其他存储设备 | 1 | 336500 | MS3000G2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到达交货现场 |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售后服务 |
合计: | 3365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叁万陆仟伍佰元整(¥3365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全部货物自合同签订后30天内到达交货现场【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万虹路(省机器人质检中心)】,并提供现场安装服务,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须在5天内完成。;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万虹路(省机器人质检中心);
4.3交付条件:按招标文件要求。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投标标的 规格 来源地单价(现场)数量 总价(现场)云共享光存储 宏杉MS3000G2浙江杭州 3365001台336500 。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全部货物自合同签订后30天内到达交货现场[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万虹路(省机器人质检中心)],并提供现场安装服务,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须在5天内完成。6.1.2中标人必须保证提供原厂原装产品及部件,若经发现有非原装部件,则无条件退货,剥夺中标资格并赔偿因此引起的损失。6.1.3货物与原有设备的安装、调试、互联由中标人负责,并由中标人提出调试的内容、项目、指标和方法,并提供相应的仪器和工具,中标人有责任对招标方的技术人员提出的问题作出解答。调试应进行详细记录,系统调试至正常运行后,由中标人技术人员签字后交给采购方验收。6.1.4中标人负责配合采购人做好内网的所有存储整合实施,负责对内网存储整合后所有存储空间的规划划分,并对原有数据进行迁移。。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1 30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款项。支付款项之前,中标人应提供全额正式发票给采购人。270项目最终验收通过后 1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投标人合同总额的70%款项。。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结束之日止。。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接收的按合同总价10%赔偿乙方损失,若由于甲方原因不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按中国人民银行当期标准利率向甲方收取合同总价的超期利息。 10.2乙方无正当理由所交设备品种、型号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按合同配置于三个工作日调整完毕,并交付使用,因延期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但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10.3甲方如无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清货款的,甲方应按合同总价万分之五日息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10.4乙方无正当理由不能及时交付设备的,乙方应按合同总价万分之五的日息支付逾期交付违约金给甲方。10.5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双方可以免责。。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如因乙方提供假冒伪劣品而对甲方造成损失时,则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伍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送备案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壹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 乙方: | 福建高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 | 住所: | 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西区25层1908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邓敬杉 | |
委托代理人: | 151*****449*******"> | 委托代理人: | 151*****791*******"> 伍周敏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136*****223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 |
账号: | 账号: | 1000 4726 3260 0100 01 |
签订地点: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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