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平房类)(建平县张家营子镇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专用教室、学生宿舍工程)中标结果

建平县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平房类)(建平县张家营子镇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专用教室、学生宿舍工程)中标结果



工程编码

****************7


工程名称

建平县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平房类)项目(建平县张家营子镇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专用教室、学生宿舍工程)


建设单位

建平县张家营子镇九年一贯制学校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朝阳市·建平县

建设地点

建平县张家营子镇九年一贯制学校院内


拟中标单位

标段名称

拟中标单位

项目负责人

中标价

暂估价

暂列金额

中标范围和内容

标段建筑面积㎡


建平县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平房类)项目(建平县张家营子镇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专用教室、学生宿舍工程)

建平润丰建筑有限公司

秦伟

976104.29元

0.00

0.00

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

658.99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投标报价

评审得分

其它情况


第一名

建平润丰建筑有限公司

秦伟

976104.29

97.34



第二名

朝阳巨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李凤奇

977883.17

96.32



第三名

建平振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张永明

974849.68

94.29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情况




朝阳市泓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班子成员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不足一年


公示开始时间

2017年12月22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25日


填报单位

辽宁乐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填报日期

2017年12月21日


备注说明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选择【全省平台】登陆
3.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4.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5.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建平县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平房类)项目(建平县张家营子镇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专用教室、学生宿舍工程)

工程编码

****************7


工程名称

建平县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平房类)项目(建平县张家营子镇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专用教室、学生宿舍工程)


建设单位

建平县张家营子镇九年一贯制学校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朝阳市·建平县

建设地点

建平县张家营子镇九年一贯制学校院内


拟中标单位

标段名称

拟中标单位

项目负责人

中标价

暂估价

暂列金额

中标范围和内容

标段建筑面积㎡


建平县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平房类)项目(建平县张家营子镇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专用教室、学生宿舍工程)

建平润丰建筑有限公司

秦伟

976104.29元

0.00

0.00

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

658.99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投标报价

评审得分

其它情况


第一名

建平润丰建筑有限公司

秦伟

976104.29

97.34



第二名

朝阳巨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李凤奇

977883.17

96.32



第三名

建平振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张永明

974849.68

94.29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情况




朝阳市泓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班子成员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不足一年


公示开始时间

2017年12月22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25日


填报单位

辽宁乐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填报日期

2017年12月21日


备注说明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选择【全省平台】登陆
3.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4.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5.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学生宿舍 专用教室 学校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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