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紫薇公园绿化施工预中标结果

新城区紫薇公园绿化施工预中标结果




项目及标段名称沐川县新城区紫薇公园绿化项目施工
项目业主沐川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项目业主联系电话0833- *******
招标人沐川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标人联系电话0833-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鼎远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开标地点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楼招标投标中心(市中区龙游路西段607号)开标时间2017/12/20 9:30:00
公示期2017-12-22至2017-12-26投标最高限价(元)*******.00元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经评审的投标价(元)综合评标得分
第一名四川建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00*******.00
第二名四川德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00*******.00
第三名四川民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00*******.00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四川建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
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职称专业级别
项目负责人罗阳二级建造师证********7754房屋建筑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郭俊恒职称证********房屋建筑工程师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四川德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
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职称专业级别
项目负责人何东二级建造师证********7164市政工程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罗顺杰职称证工-79513建筑工程工程师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四川民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
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职称专业级别
项目负责人杨聪颖二级建造师证********6644建筑施工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黄飞职称证********市政工程工程师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四川建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交工日期竣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犍为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犍为县市政基础设施完善及城区绿化改造工程2015-4-82015-9-2/*******廖选才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四川建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交工日期竣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技术负责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四川德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交工日期竣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双流县永安镇人民政府永安场镇元华路接口节点绿化整治工程(暨永安镇四兴街示范街打造)2015-12-292016-3-25/*******杨柯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四川德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交工日期竣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技术负责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四川民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交工日期竣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赤水市城镇管理局赤水市丹霞山国家地质公园周边附属工程及绿化项目2014-6-172014-11-17/*******陈世芳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四川民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交工日期竣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技术负责人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

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综合评标得分

备注
四川锦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双低双低
其他需说明事项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姓名:李清伦单位:成都交大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姓名:张文单位:峨眉山管理委员会
姓名:侯勇单位:乐山嘉成建工
姓名:唐淑兰单位:四川诚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姓名:张平单位:四川宏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项目审批部门沐川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联系电话151*****876
行业主管部门沐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联系电话139*****868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绿化 公园 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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