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惠场污水有组织排放管道建设工程预中标结果
通惠场污水有组织排放管道建设工程预中标结果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 2017 年12月22日——2017 年12月26日)
项 目 名 称 | 通惠场污水有组织排放管道建设工程 | |||||||
招标公告编号 | 081052 | |||||||
招 标 人 | 重庆市綦江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图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
通惠场污水有组织排放管道建设工程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四川杰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四川中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四川恒和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拟 中 标 人 | 四川杰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358.787982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投诉受理部门 | 重庆市綦江区发改委 | 联系电话 | ||||||
重庆市綦江区建委 | ||||||||
招标人:重庆市綦江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2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图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2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本招标项目通惠场污水有组织排放管道建设工程已由綦发改审批【2017】298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重庆市綦江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重庆市綦江区东部新城新兴组团。
2.2 建设规模:本工程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结构工程。其中新建截污干管总长1.814km,1#检查井至35#检查井之间以及16#检查井支管、67#检查井支管和80#检查井支管管径为DN400,其余管径为DN500,主要采用架空形式和埋地敷设形式。项目总投资约550万元。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通惠场污水有组织排放管道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图和招标文件、答疑、补遗书、区财政评审报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须满足《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文)的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4日10时00分起在綦江区招投标信息发布网(http://www.cqmxd.com/)和綦江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cqqjxjy.com/)上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等其它相关资料。各投标人不管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该项目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同)为2017年12月18日10时00分,地点为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开标室(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通惠大道69号B栋4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綦江区招投标信息发布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和綦江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市綦江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图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綦江区东部新城管委会2楼地址:渝北区新溉大道国宾城11栋13-1
联系人:饶老师联系人:江老师
电话:***-********电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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