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网”工程四期及数字城市建设与运行维护中标结果
“天网”工程四期及数字城市建设与运行维护中标结果
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山县公安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7年12月20日就灵山县“天网”工程四期及数字城市建设与运行维护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灵山县“天网”工程四期及数字城市建设与运行维护项目(GXZC2017-G3-ZJHLS-028)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灵山县“天网”工程四期及数字城市建设与运行维护项目的前端摄像机涵盖县城全城主要区域,由县公安局对所有摄像机的图像进行监看、控制管理、录像和存储备份。
本期项目拟新建993个前端监控摄像头,其中包括526个高清网络枪机、21个高清网络球机、4个制高点球机,118套治安卡口抓拍单元、312套微卡口、12套人脸抓拍卡口、180套公安前端感知获取设备、1套车载监控系统、1套手机对讲系统。建设一套视频专网,并预留相关光缆接入资源给社会面监控资源及相关单位接入;建设一套可满足1500路前端接入管理并可在后续扩容的视频监控综合管理平台;建设一套可满足所有监控点1080P存储录像60天的存储系统,本系统建成后会需要与钦州市公安局、区公安厅社会管理视频监控联网平台进行国标GB/T 28181-2016系统、与灵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电警系统对接,并在后续与钦州市云视频中心、钦州市综治中心平台对接。中心平台预留各高清摄像机的接入并开放开发接口,根据需要可在原用系统上增加高清摄像机数量及拓展图像深层应用。公安图像监控中心能对前端的图像进行实时的数字化录像及存储,并具有网络化联网传输功能。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日期:2017年12月22日
四、评标日期:2017年12月20日
评标地点: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评标委员会名单:李贤阳(组长)、张爽英、黄伟平、莫华善、郑健、程旭松(业主评委)、林威(业主评委)
<!--[if !supportLists]-->五、<!--[endif]-->未中标人评审评分排名情况:
序号 | 投标人 | 综合得分 | 排名 |
1 | 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 | 33.65 | 3 |
2 | 广西泰通通信发展有限公司 | 33.67 | 2 |
六、中标信息:
1.中标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
2.中标供应商地址:钦州市钦州湾大道7号
3.中标金额:叁仟陆佰零捌万贰仟零壹拾肆元整(¥********.00)
4、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见:附件1)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灵山县公安局
地 址:灵山县灵城镇和平路35号
联系人及电话:杨科长, ****-*******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灵山县文峰路22号
项目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灵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八、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受托代理机构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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