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检查项目合同公示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检查项目合同公示



合同编号:FEPG2017-消防安全评估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检查项目 委 托 方(甲方)青岛市公安消防支队崂山区大队受委托方(乙方一) 山东法尔消防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受委托方(乙方二) 青岛法尔消防安全评估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0日 甲方(采购人): 青岛市公安消防支队崂山区大队 住所地: 青岛市银川东路15号乙方一(中标人): 山东法尔消防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69号中创大厦8楼法定代表人: 田雨 乙方二(中标人): 青岛法尔消防安全评估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崂山区银川东路法定代表人: 王广财 以上乙方一、乙方二合称“乙方”。 乙方于 2017年 12 月 13 日参加了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组织的“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检查项目(项目编号:SDSITC-********)”政府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乙方为一包,崂山区高层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电气线路检测、消防安全监督评估服务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于青岛市崂山区(以下简称“合同签订地”)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第一条 合同标的1、服务名称: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检查项目2、服务内容:按照《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对全区790幢高层建筑逐个区域、逐栋建筑开展排查,全面建立完善“一楼一档”,并在高层住宅建筑推行“楼长”制度,负责本单位、本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每幢楼要进行一次电气线路检测、消防设施检测和消防安全监督评估,并对产权单位和物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居民进行安全培训,重点检查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建筑消防设施(自动消防设施及值班、持证上岗人员是否达到至少六人持证上岗的人数要求)、安全疏散设施、管道井(电缆井、桥架)、消防车道、楼梯间(违规停放电动车、违规给电动车充电)存放电动车、电气燃气管理、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或落实到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一详细登记,建立分类台账,对排查发现的高层建筑火灾隐患的整改难易程度以及危害后果进行分析研判,逐个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和措施。2018年1月份以前对所有小区检查一次,按照边检查边整改边复查的原则,整改完毕一个小区验收复查一个小区复查结束后出具消防安全评估报告。3、技术标准:根据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公安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民政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和《青岛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标准执行。第二条合同总金额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伍拾壹万整(¥ *******.00元) 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该价款包括了服务价格及与之配套的设计、制造、正版软件、检验、包装、运输、保险、税费以及安装、组织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提供等)、质保期服务等全部价款,系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所应支付的全部对价,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第三条服务交付1、交付日期:2018年1月23日2、交付地点:青岛市银川东路15号第四条交付验收1、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2、乙方在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后,甲乙双方应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文件材料的要求共同验收,并且出具书面验收报告。3、对复杂的服务,甲方可邀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机构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相关费用负担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约定。第五条所有权归属乙方将服务成果交付甲方,并且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所有权转移给甲方,在所有权转移之前,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归乙方,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交付的服务成果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如果合同总金额价款已经支付完毕或者开始支付合同价款时才发现产权有瑕疵的,乙方仍须支付上述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第六条款项支付1、服务成果交付甲方,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且出具书面验收报告后由甲方负责办理支付手续。2、属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期限,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资金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将款项直接支付至乙方账户。3、付款方式 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验收合格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后支付至100%。4、甲方每期付款前【3】日,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提供的开票信息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而不构成违约。如乙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且乙方承担责任后不能免除其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第八条履约保证金1、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大写)/(¥ /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3、履约保证金在服务交付验收合格/ 月无质量问题后,填写《青岛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表》、《青岛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和资金往来收款收据交监督部门后20个工作日内退还。第九条售后服务及承诺1、服务质量保证期限自提交服务验收合格之日起/ 年,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并且赔偿甲方的损失。2、乙方有完善的服务体系,有能力提供持续的、本地化售后服务。乙方保证具有并维持履行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所需的合法资格资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乙方负责系统安装和调试以及操作人员培训,并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使操作人员能独立进行管理、操作、维护和故障处理等工作,做好相关记录及技术文档收集整理,待验收后移交。4、服务范围:负责招标文件所涉及到的所有服务。第十条知识产权1、乙方保证,甲方在享受服务或者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或者其他相关资料、软件等由甲方永久免费使用。第十一条甲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3、对合同条款及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4、有权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具体要求,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第十二条乙方责任1、保证所提供服务为投标文件承诺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满足甲方的需求,保证其配套项目部件为全新的未使用的且符合相关的质量要求。2、保证所提供服务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对服务以及与之配套的项目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3、保证其所供服务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据实赔偿甲方全部损失。4、因乙方排查不到位,未发现相关安全隐患,致使发生火灾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承担相关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供服务成果及与之配套项目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并解除本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甲方同意继续履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限定的期限内整改,并就整改期间按本条第3款的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2、乙方不能交付服务成果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服务成果时,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的滞纳金。逾期交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甲方决定终止履行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4、因甲方过错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5、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以时间计算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0.005】%的违约金;以次数计算的,每违反一次,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的违约金。乙方违约超过【7】日或违约超过【5】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6、除另有约定外,因乙方违约或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解除本合同或合同无效,或乙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7、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除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据实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索赔、行政处罚、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等)。因乙方违约而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各项费用,甲方有权自应付款中直接扣除且乙方无权提出异议。第十四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情况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终止履行合同的,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合同一方违约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第十五条保密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甲方的工作秘密(包括相关业务信息),不得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双方以外的其他方(包括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乙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第十六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通知双方均保证合同所示地址真实、有效,保证对方按该地址邮寄的邮件均能送达本方,若出现本方拒收、任何他方代收或邮件被退回等情形,均视为已送达本方。任何一方更改地址,均应提前七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同意,如因本合同履行产生争议,本合同所示联系地址可作为诉讼(含仲裁)所有程序(包括一审、二审、再审、执行等程序)中相关法律文书的有效送达地址,按该地址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2、除招标文件规定且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分包履行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乙方违反前述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乙方及财政部门各两份,采购代理机构、崂山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八条 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为年;服务期限自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期限届满,合同终止,如需续签,根据《政府采购目录》有关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双方可以根据法律及各项规定另行签订书面合同。第十九条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包括澄清、修改);2、乙方投标文件;3、中标(成交)通知书;4、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5、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书。(以下无正文) 甲方:青岛市公安消防支队崂山区大队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字: 电话:年 月 日乙 方 一:山东法尔消防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字:电话:年 月 日 乙 方 二:青岛法尔消防安全评估有限公司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字:电话: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合同 检查 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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