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鞍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鞍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中央电视台视频广告宣传”的公示

鞍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中央电视台视频广告宣传”。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以及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

1、中央电视台视频广告宣传,播放平台:CCTV-7(军事农业频道);播放时间:《军事报道》(19:30—20:00)节目中间插播一次;次日节目于9:10—9:40重播一次;广告时长:10秒;播放周期:4周。 预算为60万元。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为了加大我市旅游宣传力度,提升我市旅游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实施“引客入鞍”工程,吸引更多外地游客来鞍旅游观光度假,所以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具体说明如下:

1、中央电视台视频广告宣传服务(CCTV-7(军事农业频道)《军事报道》(19:30—20:00)节目中间插播一次广告时长10秒),由聚乐联动(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独家代理;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和地址:

1、中央电视台视频广告宣传服务(CCTV-7(军事农业频道)《军事报道》(19:30—20:00)节目中间插播一次广告时长10秒),名称:聚乐联动(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12号怡和阳光大厦C座901;

四、此项目属于《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第三条第一款第九项,“政府部门为履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等职能需要向社会购买的服务,只能从特定供应商购买,如法规政策、发展规划、课题研究、标准制定的前期研究和后期宣传、广告发布等,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

五、2017年12月21日,在鞍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8楼会议室举行了专家论证会。专家一致同意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意见表见附件。与会专家有陈刚华、蒋安利、吕俊萍。

现予公示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市财政局备查。

采购单位名称:鞍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鞍山市铁东区中华南路240甲

联系人:朱庆

电话:****-*******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鞍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单位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南胜利路8号

联系人:张劲松

电话:****-*******

鞍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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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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