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数据分析支持购买服务政府采购合同

专家数据分析支持购买服务政府采购合同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乙方:无锡中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ZXFZ[GK]*******的专家数据分析支持购买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品目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金额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售后服务要求
11-1专家数据分析支持购买服务其他数据处理服务1405000详见投标文件报价部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签订合同,自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接到故障电话后,2小时内电话响应;若电话无法解决, 24小时内到达现场
合计:405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万零伍仟元整(¥405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签订合同,自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38号;

4.3交付条件:合同签订后。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专家数据分析支持购买服务包括资深专家指导、手工样品采集及分析、综合数据分析及报告编制等方面的服务工作,具体如下:1.资深专家指导专家聘请服务时段为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期间专家聘请总次数不少于3次,每次专家驻场服务时间2-3天。2.手工样品采集及分析定期收集规定数量的手工样品,送至有资质能力的单位进行样品分析,及时向招标方提供分析数据。其中,有资质能力的单位为相关科研院所、高校或具备手工采样及样品分析能力的相关单位,具备独立的样品分析实验室,满足VOCs、颗粒物样品的及时快速分析条件。3.综合数据分析及报告编制提供综合数据分析服务,包括常规分析(六参数及气象五参数)、颗粒物组分分析(手工采样)、VOCs (在线监测和手工采样)、立体监测分析(臭氧雷达、颗粒物激光雷达)、大气环境综合分析等方面内容分析。。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规定时间内与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签订合同,自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乙方提供100%银行保函,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100%的合同金额,乙方服务完成并验收通过后解除100%的银行保函。甲方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等额增值税发票。。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10、违约责任

10.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10.2 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10.3 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供应商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10.4 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10.5 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视为甲方违约,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福建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本产品为环境空气监测分析服务及平台。具体为以下内容:(一)专家数据分析支持购买服务专家数据分析支持购买服务包括资深专家指导、手工样品采集及分析、综合数据分析及报告编制等方面的服务工作,具体如下:14.1.资深专家指导服务1、 总体要求:本项服务,乙方应为招标方提供空气质量保障所需的专家指导服务,所聘请专家应为国内空气质量预报、污染源排放清单、专业环境监测、环境气象、环境空气综合数据分析领域内的资深专家学者,在相关领域具有突出贡献或在重大活动保障过程中承担相关项目,具有教授、研究员或高工等职称。2、 专家聘请服务时段为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期间专家聘请总次数不少于3次,每次专家驻场服务时间2-3天。3、每次专家名单应经由招标方认可后聘请。4、乙方提供的服务包括专家咨询、差旅、住宿、餐饮等所有可能发生费用。5、对接触到的招标方数据、资料,乙方员工及所聘专家均应负保密责任(自服务验收结束之日起,保密期限1年),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泄漏,不得撰写发表论文、会议交流材料等。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及连带赔偿责任。14.2. 手工样品采集及分析服务1 、总体要求:本项服务,乙方应为招标方提供手工样品采集及分析服务,具体为定期收集规定数量的手工样品,送至有资质能力的单位进行样品分析,及时向招标方提供分析数据。其中,有资质能力的单位为相关科研院所、高校或具备手工采样及样品分析能力的相关单位,具备独立的样品分析实验室,满足VOCs、颗粒物样品的及时快速分析条件。2、 乙方提供的采样人员应经招标方认可后开展工作,能够熟练操作采样仪器,完成更换、储存、装运、记录等工作,保证VOCs与颗粒物手工采样点(总共7个点位,均可自动采样,但每日需收集更换空白样品,VOCs点位2个、颗粒物点位5个)采样连续、有效。3、 手工采样频次:VOCs各点位每天采样3次(早中晚各一次)、全天3个样品,颗粒物各点位每天采样1次(两种不同类别的膜分别进行采样)、全天2个样品。4、样品个数:服务期间共应完成VOCs 90个样品、颗粒物500个样品的采集、送样、分析、汇总工作。5、样品分析:VOCs 样品进行全组分的定性与定量分析,颗粒物样品进行称重、全组分(水溶性阴阳离子、元素组分、OC/EC)的定性与定量分析。将基础数据电子版提供给招标方。服务期间,乙方还应按周进行数据汇总并出具完整数据分析报告提供给招标方。6、 样品的称重、分析、人员、运输、车辆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样品(含颗粒物的空白膜)、采样仪器(含苏码罐)由招标方提供,乙方对上述仪器负有妥善保护责任。7、 对接触到的招标方数据、资料,乙方员工及所聘人员均应负保密责任(自服务验收结束之日起,保密期限1年),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泄漏,不得撰写发表论文、会议交流材料等。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及连带赔偿责任。14.3.综合数据分析及报告编制服务1、 总体要求:本项服务,乙方应为招标方提供综合数据分析服务,包括常规分析(六参数及气象五参数)、颗粒物组分分析(手工采样)、VOCs (在线监测和手工采样)、立体监测分析(臭氧雷达、颗粒物激光雷达)、大气环境综合分析等方面内容分析。2、服务时段为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提交综合分析报告,电子版(含演示版)及纸质版提供给招标方(格式模板由招标方根据预报信息、监测、数据分析等各类报告需要予以确定),包括打印与印刷服务。3 、聘请服务产生的劳务、差旅、住宿、餐饮等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4 、对接触到的招标方数据、资料,乙方员工及所聘人员均应负保密责任(自服务验收结束之日起,保密期限1年),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泄漏,不得撰写发表论文、会议交流材料等。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及连带赔偿责任。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伍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贰份,送备案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乙方:无锡中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38号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新区菱湖大道200号C座11F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王健
委托代理人:



151*****209*******">





委托代理人:



151*****712*******">





兰义稳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177*****812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账号:账号:5352 6782 9950


签订地点:福州


签订日期:2017年12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数据分析 专家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