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大楼(含食堂)采光顶棚、幕墙、栏杆玻璃维保服务(二次)预中标结果
政务大楼(含食堂)采光顶棚、幕墙、栏杆玻璃维保服务(二次)预中标结果
中 标公 示 | |||
项目名称 | 大观区政务大楼(含食堂)采光顶棚、幕墙、栏杆玻璃维保服务(二次) | 项目编号 | AQDG[服务]2017-11-001 |
招标人名称 | 安庆市大观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 ||
招标内容 | 采光顶棚、幕墙、栏杆玻璃维保服务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安徽安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安徽省凌志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安徽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中标金额 | 人民币柒万玖仟元整(¥79000.00元) | ||
开标地点、日期 | 地点:安徽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7年12月26日 | ||
公示期 | 2017年12月27日-2017年12月29日 | ||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庆市纺织西路华茂1958-C区三号楼9层917 项目负责人:刘芳 联系电话:****-******* | ||
质疑、投诉受理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大观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联系人:刘亚魁,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法律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大观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李琦,联系电话****-*******。 注:1、质疑和投诉均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质疑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2、质疑和投诉的相关请求均应当由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现场递交,否则,将不予受理。 3、质疑和投诉的相关请求与证明材料须一次性书面提出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将不予受理。 4、虚假和恶意质疑或投诉,经查实后,将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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