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部署实施中标结果

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部署实施中标结果





三明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大田县财政局

乙方:三明市金财软件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425]null[XJ]*******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部署实施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品目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金额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售后服务要求
11-1软件集成实施服务软件集成实施服务1237000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合计:237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叁万柒仟元整(¥237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1个月内;

4.2交付地点: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财政局;

4.3交付条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项目实施服务要求 项目实施服务内容为大田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的部署实施服务及支付系统改造,构建财政国库电子支付安全支撑体系,包括电子凭证库系统和电子印章管理系统,更好地确保电子凭证安全传输,财政支付系统升级实施配置、改造市县银行业务系统衔接,业务流程需基于支付电子化的标准进行梳理及优化。项目实施要按照ISO9001:2000系列质量体系和国家相关规定的开发实施规范建立完整的过程文档。包括项目实施计划书、实施需求文档、业务流程文档、系统实施规范、管理员手册、使用手册等,要求在实施过程中建立规范的、可回溯的记录文档,部署实施工作的结果和交付物要具有严格的一致性。 5.2.实施内容 5.2.1完成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在福建省数据中心及大田县财政局的相关实施服务工作。 第一步:完成财政与人行间的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以及实拨业务电子化流程。 第二步:完成直接支付业务全流程的电子化以及清算业务的全部电子化。 第三步:完成授权支付业务全流程电子化,实现预算单位自助柜面业务系统的上线。 5.2.2乙方提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实施服务时应依据各地财政实际情况分批次上线。 5.2.3乙方要根据实施所在地用户提供的数据,编制具体的部署方案,经当地财政部门相关负责人确定后形成纸质文档,作为实施依据和提供给采购人作为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的验收基础文档,如:支付业务流程、实施范围、数据迁移模式、上线时间及管理模式和人员权限等。 5.2.4乙方要按实施范围对财政部门的需求进行调研,根据业务需求调研过程中获取的信息,整理和分析财政部门的需求,转换成系统可以实现的实施需求,形成《实施需求文档》。 5.2.5乙方要结合《财政业务基础数据规范(2.0版)》和《财政业务基础数据规范-福建(2.0版)》(可向采购人索取电子版)的要求,整理本级财政的基础数据规范,并梳理涉及财政管理各项资金的业务环节及业务流程。 5.3 系统升级改造 5.3.1财政支付系统升级实施配置 县级支付系统需按照支付电子化的要求改造并进行相应的升级实施配置,县级业务流程需基于支付电子化的标准进行梳理及优化。 5.3.2与人民银行端系统衔接改造 人行需要对电子凭证库开发人行电子支付前置系统,该系统需基于县级财政特色管理需要进行开发改造。 5.3.3与商业银行系统衔接改造 按照财政部“两级建设,五级应用”的原则,商业银行要对电子凭证库进行改造,商业银行财政支付系统需根据大田县财政特色业务基于电子凭证库进行开发改造。 5.3.4实施配置要求 乙方开展的大田县支付电子化财政系统配置与部署主要涉及两部分,即电子凭证库和电子印章系统的安装、配置与部署,主要工作内容描述如下: 工作分类 工作内容 备注 1 电子凭证库安装及部署 安装电子凭证库数据库 部署电子凭证库服务 配置服务器访问地址 与外部凭证库和消息中间件的网络联调 2 电子凭证库系统配置 财政初始化 凭证模板配置及调试 消息中间件队列及路由表配置 预留印鉴,白名单维护 3 电子印章系统安装及部署 部署电子印章系统 配置服务器访问地址 与电子凭证库和签名服务器的网络联调 双机热备部署模式适应性配置 4 电子印章系统配置 财政初始化 电子印章制作、烧制、权限设置等 印章备案管理(人行、代理银行的印章需在财政备案) 5.3.5系统初始化 按照财政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建设的要求,对各级财政部门现有的涉及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及结果反馈过程中的业务系统进行整合和改造,按照支付电子化业务管理形成新的业务流程,完成新旧系统的切换 乙方应针对实施大田县财政局的原有系统中的个性化设置及业务数据,数据迁移方案,并及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进行基于财政业务特点的信息项、业务功能的工作流、权限、业务规则和界面操作等内容的配置,完成系统初始化工作。 5.3.6系统联调测试 系统设置完成后,乙方应准备自测的测试数据,对已设置完成的系统进行自测,测试无误后,才能进行支付电子化系统的人行、商业银行、财政等部门的模拟测试。 模拟测试需要对以下几方面详细说明:人民银行TIPS系统数据传入要求、测试要点、逻辑混淆,以偏概全、事务一致性处理建议。同时应准备模拟测试数据、流程和验证标准,并协助用户一起准备好测试用的环境(包括软、硬件环境)。 5.3.7系统培训 集中培训系统管理技术人员、业务人员,强化掌握系统具体操作能力。 (一)准备材料。编写培训教材、印刷培训教材、练习题、测试题和上课教材幻灯片。 (二)准备培训环境。建立仿真模拟环境,安装服务器,安装应用软件、教学同步软件,调试培训教室投影仪、音响设备等。 (三)业务知识培训。讲解无纸化相关业务流程、政策规定和可能要面对或要解决的业务问题。 (四)系统操作培训。由乙方技术员讲解系统功能和学习重点或要点等。乙方相关技术人员参与辅导。 5.3.8系统试运行 (一)组织相关业务股室对系统进行再次全面检查,做好运行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二)系统投入试运行后,检查数据库系统运行情况,遇到问题及时解决。 (三)制定数据备份和恢复方案,以及紧急情况下应对方案和措施,做好网络和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查缺补漏,再次检查上线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5.3.9正式上线运行和系统运行维护 保障电子支付系统顺利上线,系统管理员强化培训,系统业务运行维护。 在系统试运行的基础上,在保证系统生产环境准确无误的前提下,将系统切换至正式环境后上线运行。 全力保障系统正常运行,解决系统出现问题,定期巡检保证系统运行稳定。。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乙方按实施计划和部署方案完成财政业务应用的切换、完成支付电子化系统的上线运行后,要及时做好项目的移交,获得用户使用报告可提请相关实施服务内容的验收。 (一)移交系统程序,生产环境和测试环境系统移交。 (二)移交相关的文档资料,交付管理员操作口令,系统基础维护工作移交。 (三)编写总结报告,统计遗留问题,制定相应的处理办法和系统修改计划。 (四)项目实施工作验收,相应项目文档签字盖章。。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1、项目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本项目部署实施费70%即人民币:壹拾陆万伍仟玖佰元整(¥165900.00),乙方提供相对应发票。 2、本项目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之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本项目部署实施费30%即人民币:柒万壹仟壹佰元整(¥71100.00),乙方提供相对应发票。 现场交货条件下,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交下列单证和文件。 a.金额为有关合同货物价格100%的正式发票。 b.制造厂家出具的货物质量合格证书。 c.甲方已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 d.甲方签发的验收合格文件。。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无。

10、违约责任

10.1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0.1.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和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别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0.5%。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3%。 10.1.2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0.5%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2若乙方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3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0.3 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4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0.5%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大田县财政局乙方:三明市金财软件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大田县凤山西路40号住所:三明市梅列区工商联大厦19楼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张雄明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李厚文
联系方法:136*****958联系方法:186*****235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农行三明天鸿支行
账号:账号:138*****040003553

签订地点:大田




签订日期:2017年12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理系统 电子化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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