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南谯区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结余资金预中标结果
2015年南谯区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结余资金预中标结果
2015年南谯区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结余资金项目中标公示 项目编号:czgc201711-331 安徽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谯区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办公室委托,于2017年12月1日发布招标公告,对2015年南谯区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结余资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017年12月26日确定了预中标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第一预中标人名称:安徽智翔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预中标金额:贰佰伍拾肆万陆仟叁佰零壹圆叁角陆分(¥*******.36元) 第二预中标人名称:安徽禹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预中标金额:贰佰伍拾伍万陆佰捌拾元(¥*******.00元) 第三预中标人名称:安徽宇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预中标金额:贰佰伍拾叁万伍仟肆佰元(¥*******.00元) 公示期:2017年12月27日至2017年12月29日 招标人联系人:茅主任 联系电话:****-******* 项目监督人:薛典红 联系电话:****-*******、******* 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的,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0日内向滁州市南谯区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股提出投诉,监督检查股联系电话:****-*******,0550-*******,若投诉人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滁州市南谯区监察局投诉,电话:****-*******。 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招标单位:南谯区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办公室 代理机构:安徽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2015年南谯区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结余资金项目于2017 年 12月26日8时30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开标,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交易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评审,现将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如下:
现将上述资格审查结果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予以公示,如对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有异议或认为评标活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不公正、不公平行为的,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提出质疑,或依法向滁州市南谯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科(联系电话:****-*******、*******)提出书面投诉。 招标单位:南谯区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办公室 代理机构:安徽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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