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义务消防队消防器材装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乡镇义务消防队消防器材装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寿宁县公安消防大队
乙方:东台市海王星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924]ZXFZ[GK]*******的乡镇义务消防队消防器材装备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报价单位 | 联系方式 | ||||
1 | 1-1 | 消防设备 | 消防设备 | 1 | 516288 | ZFMH-XH B、FZL-YD、BHL612、FZL-S-Q10等 | 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 | 质保期二年,上门保修 | 寿宁县公安消防大队 | 曾更生/****-******* | 东台市海王星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 136*****012 | ||||
合计: | 516288.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壹万陆仟贰佰捌拾捌元整(¥516288.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7个日历日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环城路151号;
4.3交付条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响应情况交付。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序号标的规格来源地数量 1消防头盔杰尔曼、RMK-LA中国40顶 2消防员灭火防护服永力 ZFMH-XH B中国45套 3消防手套永力 II中国25副 4消防安全腰带永力 FZL-YD中国15条 5消防员灭火防护靴永力 RJX-26A中国31双 6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永力 RHZK6.8中国1具 7佩戴式防爆照明灯华量 BHL612中国34把 8带方位灯功能的消防员呼救器华量 RHJ240中国18个 9消防轻型安全绳卡恩、FZL-S-Q10中国400米 10多功能消防腰斧永力 RYF285中国5把 11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永力 RMT-LA中国20个 12消防护目镜永力、JHM-1中国20副 13抢险救援头盔永力 RJK-LA中国25个 14抢险救援靴永力 RJX-Z25A中国13双 15防高温手套永力 ST-GW中国5双 16救生软梯永力 TR-1中国1条 17闪光警示灯绿色亿嘉、YJ4800中国4个 18手持扩音器灵声、LS-102中国1个 19折叠式担架创嘉、002中国1具 20救生缓降器居家安宁、TH30中国6台 21液压金刚石链锯冰雪京安、BX2205中国1套 22吸附垫海王星、HWXXD-1中国1个 23水带接口65内扣式邮宁、KD65中国100个 24水带接口80内扣式邮宁、KD80中国90个 25中压水带(25-65)山河、25-65-25-涤纶长丝/涤纶长丝-聚氨酯中国1500米 26中压水带(25-80)山河、25-80-25-涤纶长丝/涤纶长丝-聚氨酯中国900米 27二节拉梯建功、TEZ6中国8把 28挂钩梯建功、TGZ4中国2把 29单杆梯建功、TDZ3中国1把 30多功能消防水枪祥磊、QLD6.0/8I中国5把 31直流水枪祥磊、QZG3.5/7.5中国3把 32数字集群手持对讲机海能达、PD780中国20台 33数字集群防爆手持对讲机海能达、PD780EX中国4台 34数模兼容集群车载台海能达、MD780中国5台 35手提式强光照明灯华量 BHL6703中国3把 36移动发电机嘉陵斧 6500-E中国1台 37双轮异向切割锯冰雪京安、BX3015中国1台 38双轮异向切割锯锯片冰雪京安、BX3015中国1台 39机动链锯冰雪京安、BX2103中国2台 40无齿锯冰雪京安、BX1101中国3台 41无齿锯锯片-金刚石冰雪京安、BX1101中国10片 42机动消防泵华球、JBQ5.5/12.5中国3台 43大功率大流量机动消防泵华球、JBQ6.0/14.5中国4台 44浮艇泵翔祥FTQ4.0/13-30中国1台 45毁锁器贝尔顿 BE-JLHH-6000中国1套 46止水器祥和XHZSQ-1中国5个 47抢险救援手套永力 RJT-2A中国17双。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货物为生产厂家的正规合格产品,并按正规销售渠道供货,投标货物为全新原装未启封的货物(未经使用和非展览会展示样品货物,外观无刮、碰痕迹,并有下列明显标记:名称、品牌 型号、制造商 标识、产地、出厂日期、出厂序列号等)。 按国家(或行业)标准、招标(投标)文件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并提供(消防)产品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以及质保维修承诺函,属于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还应当提供3C认证证书复印件。提供产品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达不到质量要求,需要更换产品的优先采用省消防总队目录库中的同类产品。 验收实行现场验收,由双方组成的装备验收小组按照程序开展检查资料和测试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 195货物全部到齐,并经装备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30日内 25验收合格满一年后,十五个工作日内。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效期壹年。
10、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延误,每延误满一周,应向甲方支付延期交货货物总值2%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值不超过该批(次)货物总值的10%。当乙方的某一批货物交货时间延迟超过一个月时,除应按规定向甲方支付延迟交货违约金外,甲方有权通知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故障,乙方应立即予以修复或更换,因产品质量或安装调试不合格造成退货或引发其他安全事故的,应由乙方全部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费用及甲方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损失,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该批次产品总值10%的违约金。甲方正常使用中,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故障或引发其他安全故障,应该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 3.当乙方发生违约时,乙方的质量合格保证金或甲方未支付的货款可以作为上述违约金的一部份、由甲方直接扣抵。 4.如乙方产品在质量、服务等方面严重违约而遭使用的单位投诉,且经相关主管部门核定投诉属实,并对正常生产运行和经济利益造成影响的,将停止乙方供货,取消乙方中标资格,终止本合同,并进一步追求索赔。在保修期内同一故障经三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应当更换全新产品,质保期重新计算。保修期内维修期超过15日的,应当提供同类备用产品。 5.因甲方原因未按本合同付款方式支付货款,每延误付款一周,乙方向甲方收取延误付款金额1%的延迟付款罚金,但违约金总值不超过延迟付款总额的10%。 6.质保期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应当在24小时内响应;超过72小时未实际响应的,每次按照10%扣除质量保证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伍)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贰)份,送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寿宁县公安消防大队 | 乙方: | 东台市海王星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
住所: | 寿宁县环城路151号 | 住所: | 江苏省东台市新街镇九莲路2号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钮裔为 | |
委托代理人: | 151*****508*******"> | 委托代理人: | 151*****240*******"> 蔡永祥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136*****012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台 新街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6 |
签订地点:寿宁县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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