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永安市新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招标项目中标结果
福建省永安市新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招标项目中标结果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建省永安市新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招标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永安市新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18年01月02日11:55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7年11月30日 | 中标日期 | 2017年12月27日 |
评审专家名单 | 黄国铭、陈秋华、陈勋俊、沈沪英、栾明辉 | ||
总中标金额 | ¥.00633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徐一彬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永安市新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永安市大洲后2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廖警官/****-*******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徐一彬/****-********、******** |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永安市新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福建省永安市新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招标项目项目(项目编号:FJGC-ZB-G-2017-250-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JGC-ZB-G-2017-250-1
项目名称:福建省永安市新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招标项目
项目联系人:徐一彬
联系方式:****-********、********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福建省永安市新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永安市大洲后2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廖警官/****-*******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用途:运输
2、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内容:运输服装原辅材料及产成品永安至晋江、石狮等地(泉州地区)往返。每天需安排两部车上岗服务,具体以招标人调度指令为准。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3、合同履行日期:服务期限:1年。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徐一彬/****-********、********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11月30日
中标日期:2017年12月27日
总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人名称 | 中标人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元/立方米/往返) |
1 | 三明长青藤贸易有限公司 | 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雪峰镇烽林厂宿舍楼15号店 | 63.3 |
评审专家名单:
黄国铭、陈秋华、陈勋俊、沈沪英、栾明辉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包号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立方米/往返)
1-1福建省永安市新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招标项目永安至晋江、石狮等地(泉州地区)往返1年63.3
服务要求:招标人货物需专车运送,不得与其它公司产品搭载;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提供保质保量和高效的服务,随叫随到的时间观念,响应时间≤1小时(节假日照常作业), 以满足招标单位的需求为准则;
六、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1.1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3.1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核情况如下:
(1)福建众诚物流有限公司审查情况如下:
①未提供至少2辆敞篷货运汽车或厢式货运汽车,每辆装载容积在30立方米至40立方米之间(含30立方米、不含40立方米);投标人须具有至少2辆敞篷货运汽车或厢式货运汽车,每辆装载容积在40立方米至50立方米之间(含40立方米、含50立方米);均未提供有效的行驶证(原件备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证书》及车辆正面、侧面照片。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不符合《招标文件》第3.1点资格条件的第3.1.8条款及招标文件(第二章17.3.1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第(2)条款的规定,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盛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审查情况如下:
①未提供至少2辆敞篷货运汽车或厢式货运汽车,每辆装载容积在30立方米至40立方米之间(含30立方米、不含40立方米);投标人须具有至少2辆敞篷货运汽车或厢式货运汽车,每辆装载容积在40立方米至50立方米之间(含40立方米、含50立方米);均未提供有效的行驶证(原件备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证书》及车辆正面、侧面照片。
②投标文件正本中未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复印件,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中注明:“本函有效期为2个月,复印件无效”;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盛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效,不符合《招标文件》第3.1点资格条件的第3.1.6条款、第3.1.8条款及招标文件(第二章17.3.1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第(2)条款的规定,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三明市雄辉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福建鸿雁物流有限公司、三明长青藤贸易有限公司的投标资格均符合要求。
1.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3.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2、本中标公告中 “五、中标信息”中“总中标金额:0.00633万元(人民币)”,因为本项目按照每立方米往返一次单价进行报价,无具体数量。本项目以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
3、中标日期:2017年12月27日(项目编号:FJGC-ZB-G-2017-250-1)。
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01月02日
标签: 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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