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中心健康监护数据系统中标结果
体检中心健康监护数据系统中标结果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上海市肺科医院的委托,就上海市肺科医院体检中心健康监护数据系统项目项目(项目编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上海市肺科医院体检中心健康监护数据系统项目
项目联系人:王骏
联系方式:********-***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上海市肺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政民路50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嘉旑;********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用途:
职业病是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严重疾病,关系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广大职工特别是生产第一线职工的切身利益,一直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当前,我国职业卫生形势不容乐观,传统职业病危害仍在部分地区高发,新的职业危害又增加了控制的复杂性,目前职业病危害形势呈现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多,病患数量大;职业病危害分布行业广,中小企业危害重,从传统工业到新兴产业都不同程度存在职业病危害;职业病危害流动性大,危害转移严重;职业病具有隐匿性、迟发性特点,其危害往往被忽视等特点。据国家职业病报告统计,最近几年全国每年新发职业病约3万例,目前全国已累计报告尘肺患者57万例,。某些职业病的发病率(如职业有机溶剂中毒、尘肺病等)仍然居高不下,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屡见不鲜,严重影响了工人的身体健康。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规章,职业病防治工作在卫生管理部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用人单位之间开展,职业危害项目申报、监督管理、工作场所监测、健康监护、防治知识培训等工作将产生了大量的数据,目前所有数据统计分析几乎全靠人工:工作量大,处理速度慢,不利于综合分析、利用和及时提供决策支持,不能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立足于本单位的职业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的要求,针对职业卫生相关信息系统进行建设势在必行,拟建立如下系统:
1、 职业卫生现场监测信息管理系统
为准确掌握所辖地区职业危害因素分布情况,国家或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已经建立了企业职业危害因素申报的相关信息管理系统,但该类系统均为管理类信息系统软件,仅关注结果且为被动申报,报告范围、报告内容均无法真实反馈地区范围内的职业危害因素分布情况以及职业危害控制实施情况,因此以基层机构实际从事的职业卫生现场监测工作为出发点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职业卫生监测从委托协议签订、现场采样、现场结果测量以及实验室样品流转至报告编辑发放的全流程管理,对于职业卫生现场监测工作、职业卫生现场评价工作意义重大,可保证本机构对外技术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同时也为地区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大数据集成提供理论依据和数据支撑。
2、 职业病诊断信息管理系统
职业病诊断是由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和有关职业病诊断法规、规章、标准,对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所进行的诊断活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包括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具有开展职业病诊断资格的职业病防治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等。其他一切未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从事职业病诊断。职工可以选择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职业病诊断工作涉及劳动者以及用人企业互通、行政机构以及监管机构信息共享,涉及面大,从提升办事机构的公信力,保护劳动者权益等角度出发,加强职业病诊断工作的管理与质控非常必要,通过职业病诊断工作信息化管理可以实现职业病诊断工作质量的评判预警和为地区职业病诊断工作分析提供数据支撑。
3、体检微信公众服务信息平台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升以及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体检者对健康体检的要求越来越高,采用信息化控制手段顺利完成体检流程的质控已经成为当今体检业务开展的基本要求,如何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给受检者提供快捷、贴心、周到的服务,让受检者体检过程中随时自助理解体检完成情况、及时掌握自己的体检结果信息,是值得考虑的问题,尤其是职业病体检结果的劳动者告知更是目前横在用人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鸿沟”,因为信息沟通不畅极易导致患有禁忌证或疑似职业病患者继续从事接触有毒有害因素的工种,给用人企业和劳动者带来了比较大的负担,如何利用当下流行的微信服务平台为劳动者提供贴心周到的服务,保证信息传递的实时性非常关键。
简要技术要求:
1、职业卫生现场监测信息管理系统
(1)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
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idt ISO/IEC 17025:2005)
CNAS-CL02:2006《医学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idt ISO 15189:2003)
CNAS-CL09:2006《实验室认可准则在微生物检测实验室的应用说明》
CNAS-CL10:2006《实验室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实验室的应用说明》
CNAS-CL21:2006《实验室认可准则在卫生检测实验室的应用说明》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2)技术要求
1)系统的设计和架构符合国家、省、市级相关规范和文件的要求,符合单位内部相关质量文件要求。
2)样品管理及流转符合计量认证及国家实验室认可要求,检验信息流转合理,实现不同环节间的信息共享。
◆3)支持职业卫生(劳动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样品采集与流转,采集信息点可配置,工作要求保持与国家职业卫生相关工作要求保持同步,预留其他检测业务开展入口。
◆4)实现布点方案管理和监测布点管理,建立监测点的连续性档案,进行检测浓强度变化趋势分析。
5)样品流转支持根据具体业务要求不同自定义数据流转过程,流程实现可动态调整且不影响历史数据展示,最大程度贴合业务工作实际。
◆6)最新国家标准库支持,支持业务标准在线更新,确保业务应用标准准确有效。
◆7)检验结果自动计算评估,支持对接专业检验设备,自动生成原始记录,并应用质量控制要求,对检验结果把关,异常结果智能提醒,确保检验数据的准确性。
8)系统应实现检测流程的质控和盲样管理,支持所有操作以及修改记录留痕。
◆9)检测报告、评价报告自动编制,符合行业相关工作要求并支持自定义调整功能。
10)实现报告的统一打印,双面打印及无人值守打印服务功能。
11)支持动态消息机制,能够实现任务的流转可视化。
12)状态跟踪查询提供报告全程流转情况,有效提供工作效率
13)实现各类数据的自动汇总与统计分析。
2.2 职业病诊断技术要求
(1)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100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0号)
《关于印发加强农民工尘肺病防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6〕2号)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91号)
(2)技术要求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信息档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诊断系统)作为职业病诊断工作的管理系统,与职业病诊断工作同步应用,主要用于记录职业病诊断过程中各类信息和资料,形成信息化版档案,规范各个基本信息的内容,便于查询统计和分析汇总工作。
诊断系统主要包括以下功能:
◆1)流程可配置
支持对普通职业病诊断、集体诊断、坑道兵职业病诊断、职业病鉴定流程进行自定义并动态调整,调整不影响历史数据展示。
2)用户管理与设置
根据职业病诊断工作中每个角色的分工不同,应对每个用户设置不同的权限,实现工作授权,同时监控每个用户的操作,保证工作质量。支持按用户、按角色授权以及三级授权、授权委托等多种权限管理模式。
3)基础资料维护
基本数据类基础资料包括:地区、行业、经济类型、企业规模、医师资质、诊断类别、病人来源、职业病分类、诊断资料,支持基础资料字典维护以及启停用管理。
◆4)流程管理
支持职业病诊断(鉴定)按设定数据流向管理,支持数据流转消息提醒、信息记录、附件上报以及标准文书自动生成。
◆5)信息利用
系统能够实现与本院职业健康体检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所投价格包含与职业健康体检信息系统对接的所有费用。实现按受检者身份信息调阅受检者连续性健康体检档案,实现针对受检者检查结果综合性查阅及评估,支持受检者结果逐项横向对比,体现健康状况趋势变化。
◆6)信息利用
支持职业病诊断档案材料在职业病鉴定过程中可调阅复用,建立以劳动者连续性档案为核心的职业病诊断或鉴定档案,支持与职业健康体检系统或第三方区域卫生平台接口,实现劳动者职业健康连续性健康体检档案实时查阅及应用。
◆7)网络直报
支持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按网络直报要求生成上报数据。
2.3 微信公众服务
1、微信绑定
系统支持微信服务平台与体检系统进行无缝对接,受检者可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人员绑定,录入受检信息以及联系方式,绑定成功后该受检者即成为接受微信服务的正式对象。
◆2、微信预约
系统支持受检者通过微信公众号查阅体检中心服务内容、收费价格、检查医学意义以及体检中西门诊预约量,综合考核确定预约体检项目、体检日期的功能。
预约人员支持与体检数据库进行数据交换,反馈预约受理情况以及体检排期情况。
3、第三方支付
系统支持受检者预约体检在线支付功能,除支持微信支付外支持其他第三方支付功能,支持支付结果反馈、预约订单查询等。
◆4、数据采集
系统能够实现与医院体检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数据采集、评估及综合结果展示,支持多频率自定义设置采集频次及采集数据分析评估与质控管理。所投价格包含与医院体检信息管理系统对接的所有费用。
5、微信查询
(1)体检报告查询
受检者根据绑定信息进行体检报告信息查询,体检报告一经发布,受检者即可通过微信进行体检报告的查询。
(2)报告解读
系统提供知识库供受检者查阅,方便受检者在查询体检报告时对于疑问内容进行自我检索功能,根据检索内容判断自身的健康状况,知识库支持体检单位自主维护,另对于报告查询过程中疑问,受检者还可以通过留言板与体检单位的值班医生进行实时互动联系,更加准确的掌握自身的健康状况,让“一对一”贴心服务为受检者保驾护航。
2.4 实施要求:系统要求在签定合同一个月内安装完成,并进行试运行。
合同履行日期:项目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系统安装调试运行,交付使用。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骏;********-***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11月24日
中标日期:2017年12月27日
总中标金额:44.2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无锡中卫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无锡市新区湘江路2-2-501
中标金额:442,000.00元人民币
评审专家名单:
项振龙、周显明、王殿丽、胡建平、周佳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标的名称:体检中心健康监护数据系统
规格型号:体检中心健康监护数据系统
数量:1项
中标价格:442,000.00元人民币
服务要求:
1、售后服务及培训要求
1.1售后服务要求
1、投标人应按照本采购项目特点提供长期良好的售后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具体的售后服务承诺条款及保证。
2、本批采购项目要求投标人承诺对系统提供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质保期,质保期内免费上门服务,所需的费用应包含在谈判报价中。
3、中标人应根据招标方指定的地点提供免费送货、安装、调试服务。
4、中标人应提供设备相关的配套技术资料,包括操作手册(中文版)及维修保养手册等。
5、要求响应供应商提供7×24小时的电话热线咨询服务。对于系统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1小时内远程维护响应。如远程维护不能解决,则在8小时内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解决。特殊情况在8小时内无法恢复的,质保期内中标人应提供招标方认可的替代解决方案,采取使系统可正常运转的措施。
8、投标人认为有利于招标方的其他优惠条款应单独列明。
1.2培训要求
中标人应免费为招标方提供成交设备的操作、使用及维护的技术培训服务。投标人应将所有培训费用(含培训教材费)计入总价。
六、其它补充事宜
(1) 本公告的发布日期:2018年1月2日
(2) 如有供应商对上述中标结果有质疑,请在2018年1月11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机构提出。
上海市肺科医院和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所有供应商表示感谢!
招标
|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上海
上海
上海
上海
上海
上海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