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明镜加气站改扩建工程--天然气压缩机设备(第二次)预中标结果
万州明镜加气站改扩建工程--天然气压缩机设备(第二次)预中标结果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8年1月3日—2018年1月5日)
项 目 名 称 | 万州明镜加气站改扩建工程--天然气压缩机设备采购(第二次) | |||||||||
招标公告编号 | 081647 | |||||||||
招标人 | 重庆市万州天然气公司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宏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标段 (合同包) 名称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四川翼源通用设备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自贡东方通用压缩机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自贡通达机器制造有限公司 | |||||||||
拟 中标人 | 四川翼源通用设备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万元) | 135.98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投诉受理部门 | 万州区招标办 | 联 系 电 话 | ||||||||
公管办监督科 | ||||||||||
招标人:重庆市万州天然气公司 2018年1月2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宏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执行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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