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锈钢解剖台等设备采购政府中标结果
不锈钢解剖台等设备采购政府中标结果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医科大学
乙方:济南鑫科飞电器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ZXFZ[GK]*******-1的不锈钢解剖台等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1 | 1-1 | 不锈钢解剖台 | 不锈钢解剖台 | 10 | 220000 | KF-A型 | 合同签订后 20 天内交货(有现货) | 产品验收合格后免费全面质保8年,终生维护 |
合计: | 22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贰万元整(¥22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福建医科大学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应具有遥控操作,自动升降,数字温控,兼有实验操作和低温储存双重功能。 2、实验台内外胆全部应采用优质304不锈钢制作 3、实验台台体外型尺寸为:2000㎜(长)×700㎜(宽)×800㎜(高)±(10mm); 4、内置不锈钢平台,台板厚≥2㎜;具有耐腐蚀,易清洗等特点。 *5、制冷部分应采用品 牌压缩机,配以精密数字温控系统,可精确控制箱体内的温度。 6、箱体应采用聚氨酯发泡技术,保温性能好 7、聚氨酯发泡箱体盖可放置于箱体侧面,与内置磁吸附器件相吻合。 8、工作电压:交流220V/50Hz。 9、最大输入功率,<330W。 10、工作温度范围:负4度至4度。(温度范围可任意设定)。 11、遥控半径:≥200m。 12、负载: ≥140kg。 13、平台有效行程:320mm(±10mm) 14、有效容积:≥320L。 *15、可遥控器远程控制箱体内支撑台面的上升下降,也可以对支撑台面升降近距离手动开关控制。 16、解剖台内部应设有限位自动排水功能装置,当箱体液体超出限位位置会自动排水。 *17、解剖台内部升降机构应采用不锈钢角型架升降系统,支撑解剖台内床板的上升下降合理科学稳定。 18、外胆应采用拉丝不锈钢,内胆采用镜面不锈钢。 19、产品上部边沿配备圆环形抽风孔,底部留有能与室内通风道相连接的方形通风口,与室内通风系统相连接。 20、应具有全自动标本冷藏实验解剖台电子产品检验报告。。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生产厂家的产品出厂检验标准、招标文件、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数量及质量的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清合同总金额。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10、违约责任
10.1 如果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中标人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采购人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采购人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30%。 10.2 如果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中标人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向采购人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中标人逾期交货达30天以上(含30天)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中标人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10.3 若中标人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损失。 10.4 如果中标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5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我方产品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虚假愿遵守需方的一切处置。。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因本合同引发争议,可在需方所在地进行提起仲裁或诉讼。。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4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因本合同引发争议,可在需方所在地进行提起仲裁或诉讼。。
甲方: | 福建医科大学 | 乙方: | 济南鑫科飞电器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园路1号 | 住所: | 济南市历城区华信路21号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贾技科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汪晓军******** | 联系方法: | 贾技科130*****133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农行济南高新开发区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51*****040018888 |
签订地点:福建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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